四川省川粮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4.2 万吨浅圆仓新建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川粮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4.2 万吨浅圆仓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发改投〔2022〕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川粮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省财政资金441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760万元,招标人为四川省川粮米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发改投〔2022〕1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四川省川粮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4.2 万吨浅圆仓新建项目;
2.2项目代码:2203-510681-04-01-121184;
2.3建设地点:广汉市汉洲街道四川省川粮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4 项目规模:在公司现有绿化空地上建设粮食浅圆仓6座, 占地面积 2279.64平方米,每个仓内径22米,堆高25米,总高度34.9米,单仓容量0.7万吨,仓容合计4.2 万吨。配套建设工作塔、进粮房等辅助生产设施,并购置相关进出仓输送工艺设备、“四合一”储粮设备、粮库智能化设备等。
2.5设计周期:45个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等。且设计成果中如有需相关部门审批的内容,能通过其审批;
2.7 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17 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开工并完工的粮仓单个合同总仓容在4万吨及以上的粮食低温仓储工程设计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设计成果文件或由业主出具的项目设计工作已完证明材料。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0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04月11日23时59分59秒,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5.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27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川粮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汉市汉洲街道
邮编:618300
联系人:游先生
电话:0838-5195823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 222 号
邮编:641300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28-26757510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2年04月0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相关资料下载:
四川省川粮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4.2 万吨浅圆仓新建项目设计标段的招标文件.z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