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汽运集团南通飞鹤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4年纯电动新能源城市空调公交车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金额
698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qyjt-01
预算金额6980万元
招标公司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瞿女士0513-8571818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江0513-6800266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6
公告正文
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就南通飞鹤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4年纯电动新能源城市空调公交车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汽运集团南通飞鹤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4年纯电动新能源城市空调公交车车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QYJT-01
三、采购预算:采购预算:6980万元(到通价),其中:
一标段:8.5米级纯电动城市空调公交车(一级踏步)购置最高限价为:95万元/辆,共12辆;
二标段:8.5米级纯电动低地板低入口城市空调公交车购置最高限价为:100万元/辆,共12辆;
三标段:8.5米级纯电动城市空调公交车(二级踏步)购置最高限价为:92万元/辆,共20辆;
四标段:10.5米级新能源城市空调公交车(一级踏步)购置最高限价为:110.5万元/辆,共10辆;
五标段:10.5米级新能源城市空调公交车(轻量化车身,一级踏步)购置最高限价为:113万元/辆,共15辆。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四、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45天内,由中标供应商送至南通飞鹤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验收。
五、车辆需求:五个标段共69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说明。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单位其他要求
5.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须为具有大型客车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汽车销售公司。投标人如为汽车销售公司的,须提供承诺函: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投车辆生产厂家出具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7.如采取联合体投标的,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并签订联合投标协议。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2.获取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报名环节,投标人直接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其他交易”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招标资料。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4年11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南通市江海大道269号(原永兴车站)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八。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合同签订时由中标方支付给招标方,待供货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给中标方。
十、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瞿女士
联系电话:0513-8571818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
联 系 人:吴江
电 话:0513-68002662
2024-10-16
一、项目名称:南通汽运集团南通飞鹤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4年纯电动新能源城市空调公交车车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QYJT-01
三、采购预算:采购预算:6980万元(到通价),其中:
一标段:8.5米级纯电动城市空调公交车(一级踏步)购置最高限价为:95万元/辆,共12辆;
二标段:8.5米级纯电动低地板低入口城市空调公交车购置最高限价为:100万元/辆,共12辆;
三标段:8.5米级纯电动城市空调公交车(二级踏步)购置最高限价为:92万元/辆,共20辆;
四标段:10.5米级新能源城市空调公交车(一级踏步)购置最高限价为:110.5万元/辆,共10辆;
五标段:10.5米级新能源城市空调公交车(轻量化车身,一级踏步)购置最高限价为:113万元/辆,共15辆。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四、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45天内,由中标供应商送至南通飞鹤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验收。
五、车辆需求:五个标段共69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说明。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单位其他要求
5.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须为具有大型客车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汽车销售公司。投标人如为汽车销售公司的,须提供承诺函: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投车辆生产厂家出具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7.如采取联合体投标的,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并签订联合投标协议。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2.获取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报名环节,投标人直接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其他交易”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招标资料。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4年11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南通市江海大道269号(原永兴车站)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八。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合同签订时由中标方支付给招标方,待供货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给中标方。
十、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瞿女士
联系电话:0513-8571818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
联 系 人:吴江
电 话:0513-68002662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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