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州区刘桥镇招标项目标底编制服务机构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通州区刘桥镇招标项目标底编制服务机构采购招标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依据《刘桥镇公共资源交易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招标项目标底编制服务机构采购进行招标, 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密封投标文件,本公告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通州区刘桥镇招标项目标底编制服务机构采购
采购人名称: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镇级项目镇财政支付,村级项目由村级资金支付
二、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对刘桥镇400万元以下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标底、预埋件、钢筋用量分析等进行造价咨询服务(60万以下的工程需测量绘图服务);
2、项目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咨询服务标准
3、项目实施周期:根据单项工程项目需要,在业主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编制任务;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标底编制费(含60万元以下项目测量、绘图、编制工程量清单、合格标底等全部费用)在600元以下的项目为本次竞争报价项目,最高限价为600元。单个项目的中标价格为结算价格,不足中标价的按中标价计算。标底编制费按预算审计价*0.126%(固定费率,不参与此次报价)计算结果数值高于中标价的,按计算结果结账。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企业具备造价咨询能力和资格,拟选派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8)承诺满足业主工期、质量、各类项目编标要求,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在接到业主电话通知的半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接受任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完成(提供住点服务人员身份);
(9)投标人须于2019年后含2019年在南通市审计局或通州区审计局或通州区财政局备案或入库(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网上截图)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三)、已为刘桥镇协审项目的单位与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四)、招标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1 日15时0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2023年7月21日15时00分
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
八、现场勘探: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九、评标方法:价格单因素评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十、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
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 0513-- 6885629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