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市政府要求并经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批准,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现对广州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措施有效性研究项目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咨询单位承担本工程前期研究任务,确保该项目能按期、优质地完成。有关事项如下:
1. 单位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3. 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020-83106812
名称: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20-31959570、18819406118
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020-83106760
截止2020年底,全国(不含港澳台)共有44个城市开通轨道交通运营线路233条,运营里程7545.5公里,城市轨道快速发展对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对轨道交通跟踪监测的要求日益严格,对轨道交通产生的环境影响越发关注,特别是对于大中城市轨道里程长、线路多的城市在不同敷设方式、不同道路条件、运营条件、不同地质条件、不同等级减振降噪措施等条件下建设及运营的实际环境影响方面,明确提出了噪声、振动源强和措施有效性跟踪监测、分析研究、总结提高的工作要求,为已批复的建设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提供技术支撑,为后继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提供依据。
1、项目主要研究内容
(1)地下线路振动源强、高架线路噪声源强、地下车站环控设施噪声源强研究。
(2)减振、降噪措施有效性评估;不同建设条件对减振、降噪措施有效性影响评估。
(3)编制《广州地铁减振降噪措施控制技术指南》。
2、项目工期
项目总工期为12个月。根据政府相关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招标人”将按照需要调整中标单位的服务时间,投标人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和服从。甲方可根据政府要求以及项目相关进展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
本项目总控制价:人民币柒佰陆拾壹万元(¥761万元) ,其中各研究项目的控制价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序号 |
研究项目 |
招标控制价 |
计价方式 |
1 |
广州地铁振动及噪声源强研究 |
262万元 |
总价包干 |
2 |
广州地铁减振及降噪措施效果研究 |
423万元 |
总价包干 |
3 |
广州地铁减振降噪措施控制技术研究 |
76万元 |
总价包干 |
总计 |
761万元 |
|
发布公告时间:从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6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22年6月10日 至 2022年6月 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投标登记前需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注册并加盟会员(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会员相关指引)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申请人投标登记时,如遇到招标人阻挠,可以径直向监督机构投诉。
3、如投标登记如不足3人,招标人可再次发布补充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或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14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登记。
2、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1年(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如为事业单位,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代替);
3、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5、关于联合体:接受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6、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见附件)。
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投标人投标登记的数量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 投标人投标登记的数量不足3名时或经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电话:020-83106760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gzmtr.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cg.gemas.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注:各投标人所报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所报资料不真实,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其购买标书。
附件:
一、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2年 6月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5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6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7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8 |
广州市家豪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9 |
广州市泳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 |
戎威远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11 |
广州百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2 |
广州市广通源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
13 |
广东恩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4 |
北京威创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
15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16 |
广东至艺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7 |
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18 |
广东鼎峰基业建设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19 |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0 |
广州市睿辰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1 |
广州市恒力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2 |
广东利盾电气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
23 |
广东华建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24 |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5 |
韶关市曼原劳务有限公司 |
26 |
深圳市禹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27 |
广州龙悦轨道设备有限公司 |
28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9 |
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0 |
广州诗润顺贸易有限公司 |
31 |
深圳市天空领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2 |
广州天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33 |
中山大智无疆科技有限公司 |
34 |
重庆市世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35 |
四川垚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6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7 |
广州轨道交通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8 |
汕头市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9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40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41 |
姜长峰(建造师注册号:鲁137051100502) |
42 |
孟凡强(助理工程师证书编号:鲁建安C(2015)1800102) |
43 |
韩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5000057) |
44 |
李平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京111201520153071) |
45 |
罗章冠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号:00209313) |
(以发布公告前的最新名单为准)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措施有效性研究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 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9)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网站查询到存在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特此声明。
五、若提交投标保函,该投标保函真实、有效。
声明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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