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Z-17-04A-2022-D-E07050)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
一、招标条件本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增租场地营业场地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93.603781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增租场地营业场地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1.1 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增租场地营业场地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 | 预估金额-不含税 (人民币 :万元) | 预估金额-含税 (人民币 :万元) | 实施区域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增租场地营业场地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 544.590625 | 593.603781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来福士中心2幢23层01-09单元 |
备注: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最终的设计概预算批复为准。
(1)※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60个日历日内完成(要求完成工程的材料采购、施工及调试等工作,节假日、雨天等均已包括在内)。如有特殊情况,则由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工程实施前确定具体工程工期。
(2)※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4)承包方式:本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金、包验收通过及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政府部门及消防验收)。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增租场地营业场地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2)工作内容:
1)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图范围内的装修工程、强电工程的协调配合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承包商在本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要负责有关验收,包括质检部门验收,通过环保测试和材料的所有资料文件;
3)承包商在施工前或期间负责办理有关开工前手续及施工许可证及市或区报建、安全、市容等一切相关手续,且所产生费用由承包商支付;
4)垃圾清运。
(3)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44.590625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增租场地营业场地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增租场地营业场地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参与投标,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除招标文件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且投标文件有明确区分所有备选投标方案的外,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的截屏;2)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的截屏。(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业绩要求:具备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经验是指装修工程的相关施工经验,应满足下列要求:(1)具有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400万元或以上合同;(2)具有满足条件(1)的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800万元或以上业绩。备注:a)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合同总金额为准;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有效订单的总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b)如工程项目合同包含其它专业施工或包含其它非本项目要求的同类工程等多个子项目,则须列明合同中同类工程部分的金额,并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如经济报价文件(含工程量的报价清单)或概预算文件或结算文件等资料复印件),如无列明,视为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该业绩不予认可;同时,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出具保证承诺书。全套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人须至少配备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项目经理须提供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或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同时提供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1年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2)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且须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其中至少配备1名电工、1名焊工。(3)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疫情防控配合承诺函,承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积极配合实施地点的物业单位执行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并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备注:a)现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1年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b)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c)在工程进行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团队成员。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1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16)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的、与招标人公司合作期间发生重大事件(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等情形)的;
(17)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不得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招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未体现股东/投资人信息或不同投标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投标文件一律无效。
8.※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说明材料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说明材料等。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银行保函需提供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4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2 年 4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须在2022年4月15日08时30分至2022年4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称“招标文件登记购买期限”)内完成4.1.1登记购买工作,并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1.1登记购买:在招标文件登记购买期限内,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报名: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可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5)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报名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报名及支付均属无效。
注意:“项目报名”、“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等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购买文件”等。
4.2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5 月 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为2022年5月6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将上传版本的投标文件、PDF版本的投标文件及excel版本的工程量清单文件发至招标代理邮箱:xufr@gcbidding.com。
5.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以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客服(电话:020-89524219)。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不同操作步骤的系统界面的全幅截图,如后台确认为系统原因导致,则以投标人发送邮箱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4本项目将于2022年5月6日9时30分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进入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长为60分钟。(当解密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客服(电话:020-89524219)。若在解密期限时间之前仍未解决,投标人须提供在解密期限时间之前发送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到招标代理邮箱,如不同操作步骤的系统界面的全幅截图,如后台确认为系统原因导致,则以投标人发送邮箱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未按照5.3规定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1000.00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5 月 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七、其他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增租场地营业场地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Z-17-04A-2022-D-E07050),招标人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1.1 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增租场地营业场地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 | 预估金额-不含税 (人民币 :万元) | 预估金额-含税 (人民币 :万元) | 实施区域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增租场地营业场地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 544.590625 | 593.603781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来福士中心2幢23层01-09单元 |
备注: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最终的设计概预算批复为准。
(1)※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60个日历日内完成(要求完成工程的材料采购、施工及调试等工作,节假日、雨天等均已包括在内)。如有特殊情况,则由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工程实施前确定具体工程工期。
(2)※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4)承包方式:本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金、包验收通过及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政府部门及消防验收)。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增租场地营业场地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2)工作内容:
1)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图范围内的装修工程、强电工程的协调配合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承包商在本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要负责有关验收,包括质检部门验收,通过环保测试和材料的所有资料文件;
3)承包商在施工前或期间负责办理有关开工前手续及施工许可证及市或区报建、安全、市容等一切相关手续,且所产生费用由承包商支付;
4)垃圾清运。
(3)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44.590625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参与投标,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除招标文件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且投标文件有明确区分所有备选投标方案的外,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的截屏;
2)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的截屏。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业绩要求:具备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经验是指装修工程的相关施工经验,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400万元或以上合同;
(2)具有满足条件(1)的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800万元或以上业绩。
备注:a)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合同总金额为准;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有效订单的总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b)如工程项目合同包含其它专业施工或包含其它非本项目要求的同类工程等多个子项目,则须列明合同中同类工程部分的金额,并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如经济报价文件(含工程量的报价清单)或概预算文件或结算文件等资料复印件),如无列明,视为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该业绩不予认可;同时,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出具保证承诺书。全套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人须至少配备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项目经理须提供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或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同时提供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1年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2)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且须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其中至少配备1名电工、1名焊工。
(3)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疫情防控配合承诺函,承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积极配合实施地点的物业单位执行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并满足疫情防控要求。
备注:
a)现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1年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b)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c)在工程进行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团队成员。
2.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1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16)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的、与招标人公司合作期间发生重大事件(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等情形)的;
(17)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不得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招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未体现股东/投资人信息或不同投标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投标文件一律无效。
2.8※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说明材料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说明材料等。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银行保函需提供原件。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须在2022年4月15日08时30分至2022年4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称“招标文件登记购买期限”)内完成4.1.1登记购买工作,并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1.1登记购买:在招标文件登记购买期限内,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报名: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可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5)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报名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报名及支付均属无效。
注意:“项目报名”、“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等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购买文件”等。
4.2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为2022年5月6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将上传版本的投标文件、PDF版本的投标文件及excel版本的工程量清单文件发至招标代理邮箱:xufr@gcbidding.com。
5.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以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客服(电话:020-89524219)。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不同操作步骤的系统界面的全幅截图,如后台确认为系统原因导致,则以投标人发送邮箱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4本项目将于2022年5月6日9时30分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进入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长为60分钟。(当解密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客服(电话:020-89524219)。若在解密期限时间之前仍未解决,投标人须提供在解密期限时间之前发送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到招标代理邮箱,如不同操作步骤的系统界面的全幅截图,如后台确认为系统原因导致,则以投标人发送邮箱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未按照5.3规定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1000.00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888号中国华润大厦46层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1701
邮 编:510610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闵代道
项目联系人:许峰润/孙婉超
电 话:18129844264
电子邮件:xufr@gcbidding.com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37672207050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其他。
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888号中国华润大厦46层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 2 号英龙商务中心 17 楼 1701
联 系 人: 许峰润
电 话 : 13527602405
电子邮件: xufr@gcbidding.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许峰润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共服务平台招标公告-中金浙江装修(打印盖章扫描版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