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油料快速检测仪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便携式油料快速检测仪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01 |
便携式油料快速检测仪 |
3台 |
详见附件1 |
48万元 |
2024年4月 |
|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建议参加此次采购的供应商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8.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公告”;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9.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技术要求及经济要求
详见附件1。
五、意见反馈
各供应商对该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要求、经济要求等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采购意向公开期间将填写完整并盖章的《供应商意见反馈表》及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3583146355@163.com。
六、公示期限及联系方式
采购意向公示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0日。
联系人:聂女士,联系电话:010-66885227,13920873279;杨先生,联系电话:010-66889954,18615617317。
备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需求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4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