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330国道瓯海潘桥至泽雅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劳务服务
投标剩余时间9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12200347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骊巍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6
公告正文

330国道瓯海潘桥至泽雅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劳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30国道瓯海潘桥至泽雅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已批准建设,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作为设计单位中标该项目,项目资金来自院合同收费款项,项目已具备设计劳务分包的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劳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330国道瓯海潘桥至泽雅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

2)工程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3)项目概况:该项目由潘桥段(桩号K0+000至K5+671)及泽雅段(桩号K8+934至K10+799)组成,新建里程长约7.53km,公路等级为一级,设计时速为80km/h,沥青砼路面,桥梁3座,计长3840m,隧道1.5座,计长3139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4最高限价:20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5)计划服务期限: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条文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善、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7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该项目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劳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线下开标评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天津人力社保CA证书或者在天津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办理的天津数字证书登录天津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tpre.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方式。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61400分。

(2)投标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天津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tpre.cn完成投标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逾期上传视为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纸质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后五日内递交或邮寄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南道30号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纸质版文件应与电子版文件一致,纸质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南道30号A座6楼会议室)。

7.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南道30号

联系人: 周骊巍  王颖  

  联系电话:13821178253  1832231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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