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省级反恐防范达标检测评估复查整改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省级反恐防范达标检测评估复查整改项目
(招标编号:2023Z102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省级反恐防范达标检测评估复查整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经营计划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扬州市开发区古渡路180号,扬州市开发区八里
镇的长江边,占地面积1700亩,东与扬州港相毗连,南与镇江市隔江相望,西距南京100
公里,北到扬州市区11公里。当前安防系统工程相关配置情况:现有厂区视频监控设备品
牌为海康威视(智能应用管理服务器型号:DS-VM21S-B)、厂区周界报警设备品牌为拓天
(报警主机型号:TT-ZO8D、 联动模块型号:HC-P32W)。当前存在的问题:厂区部分重点区
域(制氢站、油库、安保监控中心及四个集控室)缺少监控点位厂区周界报警系统为独立
运行的系统,防区报警时无法与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联动,监控值班人员无法迅速查看到报警
防区的实时画面;安防系统后端设备没有配置UPS电源,市电故障时可能导致设备损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省级反恐防范达标检测评估复查整改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省级反恐防范达标检测评估复查整改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询价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方在投标方符合性评审前,首先根据以下要求对投标方进行资质审
查,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方,将否决其应答文件。
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方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方须具有近三年内类似视频监控或周界报警项目的业绩1个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并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及业绩证明材料,所提供的资料包括合同扫描件
(包含封面、合同承包范围、签字页、联系人等)。
4、参与投标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在资
格审查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的投标。
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方与其他投标方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的,由评标小组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报价, /
暂停其本询价项目的报价资格,并按照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标准及工程承
包商管理标准相关规定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16日12时00分到2023年06月20日14时30分
获取方式登陆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平台首页非招标公告-询价公告”下
载电子询价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七、其他
投标保证金: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纪检审计法律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计划部
地 址:扬州市古渡路180号
联系人:马剑
电 话: 0514-87772228
电子邮件:1169103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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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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