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绵阳市经开区绵州大道中段582号南城·誉峰2栋1单元25层3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6/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银荃辅拍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竞拍公告

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25日10时至2022年7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16/12,户名: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绵阳市经开区绵州大道中段582号南城·誉峰2栋1单元25层3号【权证号:川(2021)绵阳市不动产权第0030802号】的房屋;建筑面积:108.65平方米(房屋实际面积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为准);住宅用房。

起拍价:574000元,保证金:6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

重要提示:

房屋实际交付买受人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欠费均由出卖人承担,相应权利主体可依法主张权利;房屋实际交付买受人后的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本院执行局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是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日(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银荃辅拍”联系。展示看样时间定于2022年7月20日下午14时至15时。(疫情期间如无法组织统一看样,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周边走访。)请意向竞买人主动联系本院确定看样。

本院已委托“四川银荃辅拍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银荃辅拍”,咨询编号:"YQ20548",咨询电话:0816-2546666 、18990169220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银荃辅拍”进行咨询。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它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注:附件中图片影像仅供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在出价时结束。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卖方应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方先行垫付,买方垫付后自行凭正式票据原件在不动产过户(动产交付)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逾期本院将不再拍卖款中支付该费用,由买受人另行主张权利,具体金额以相关行政机关核准为准,竞买人可在竞拍前自行到税务机关核实。房屋实际交付买受人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欠费均由出卖人承担,相应权利主体可依法主张权利;房屋实际交付买受人后的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成功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8月2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游仙区支行,账号:951007010010098961000019709),转账时请备注“(2022)川0793执325号案拍卖成交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协助办理过户、融资咨询等请联系电话:0816-2546666,18990169220。

注: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

廉政监督(投诉)电话:0816-2606686

本院地址: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群文路2号嘉来涪滨印象小区警务工作室旁100米)

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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