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朝阳城市发展集团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21130120240820001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联系人韩树磊1950421877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海洋0421-29206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朝阳城市发展集团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管理咨询服 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城市发展集团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9 月 09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G21130120240820001 项目名称:朝阳城市发展集团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0 万元 采购需求:遵照国家、省、市深化国企改革提升行动和三项制度改革等相关政策要求,依据朝阳城发集团全面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和安排,结合集团本部和所属企业实际情 况,为朝阳城发集团本部及 3 家所属子企业(朝阳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朝阳市城发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朝阳市城发资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调整、职能职责界定、职位 体系建设、定岗定编优化、岗位选聘竞聘、薪酬分配改革、绩效考核完善等提供管理咨询服 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咨询方案设计与验收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止。(二)成果提交后续服务期: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特别说明:成果提交后续服务期内,乙方采取网络视频、电话、微信等远程技术指导、跟踪服务和不定 期现场跟踪评估、技术支持等方式,对各项改革方案、制度、机制的执行成效与局部调整修 订提供后续服务,甲方给予必要的支持和相关工作条件的保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 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 1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企业管理咨询或 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服务内容,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 2.服务商熟知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升行动和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 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行业特点和国有企业特征,具备三项制度改革咨询服务经验。 3.项目咨询团队须包括1名具有5年以上国企三项制度改革管理咨询工作经验项目经理(负责人),不少于 2 名具有 3 年以上国企三项制度改革咨询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专职 于本项目服务,服务期间不能调换。(提供人员简介) 4.服务商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止,下同)无重大劳动仲裁纠纷案 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5.服务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未被司法机关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或失信名录等仅限于服务商人,不包括服务商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 性质的分公司,下同),未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企业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核查 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6.服务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核 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08 月 26 日至 2024 年 09 月 02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 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5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9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 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辽宁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梧桐路 51-8 号山水鑫苑 4 号楼 8 号 门市房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09 月 09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梧桐路 51-8 号山水鑫苑 4 号楼 8 号 门市房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2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 与 本 项 目 的 投 标 人 应 在 辽 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目 录 外)( https://www.ggzym1w.com/brand/),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信息。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 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 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4、项目咨询团队人员证件复印件;5、服务商无特定资格要求中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记录的网站查询记录截图复印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双塔古街 9 号 A 座 41C 号 联系方式:韩树磊 19504218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朝阳县柳城街道郭家村 联系方式:0421-2920608 邮箱地址:1292721393@qq.com 开户行:朝阳银行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0330001201101000110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洋 电 话:0421-2920608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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