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韶泽路(风雅大街-崔青干渠)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J00671001001 | ||||||||||||||||||||||||||||||||||||||||||||||
招标内容: | |||||||||||||||||||||||||||||||||||||||||||||||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韶泽路(风雅大街-崔青干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韶泽路(风雅大街-崔青干渠)已由鸡审批字【2023】149号以鸡审批字【2023】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韶泽路(风雅大街-崔青干渠)
2.1.2建设地点:鸡泽县境内
2.1.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韶泽路(风雅大街-崔青干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1.4计划工期:3个月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7 00:00至2024-10-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7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孙超群,电话:0310-7516388 代理机构:河北谦受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腾,电话:1372267814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0-7522236 电子邮箱:jzxjsj@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