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电厂至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绕城高速玉泉区段)占用绿地移植树木恢复绿地工程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电厂至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绕城高速玉泉区段)占用绿地移植树木恢复绿地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金额
1308.3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1500001304d00169
预算金额1308.3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先生0471-3305650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5512119122
中标公司内蒙古江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08.3万元
中标联系人安娜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电厂至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
项目编号:D1500001304d00169
公告标段(包)编号:D1500001304d00169x03001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电厂至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绕城高速玉泉区段)占用绿地移植树木恢复绿地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招标项目编号:D1500001304d00169x03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4日
一、评标情况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电厂至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绕城高速玉泉区段)占用绿地移植树木恢复绿地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内蒙古江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083078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江西景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7249450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福建艺景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211486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情况
内蒙古江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安娜,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蒙1152023202400771。
江西景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熊绍伟,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赣1362022202300263。
福建艺景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邱丹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闽135201520161561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内蒙古江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1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要求。2.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业绩:提供了乌兰察布风电基地一期 600万千瓦示范项目第一风电场60万千瓦工程风电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植被恢复及水保工程、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2023年度自治区财政国土绿化乔灌木林改造(生态绿带)项目第二标段。4.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江西景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2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要求。2.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业绩:提供了秀丽湖公园(周边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大兴安岭天骄生态文化园基础设施及绿化工程(大汗演绎二标段)等10项业绩。4.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福建艺景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3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要求。2.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业绩:提供了武汉市武昌区 2020年社区绿化提升工程,呼和浩特回民区巴彦淖尔路绿化及硬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等 10项业绩。4.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srd2024@163.com\lb_liu@chng.com.cn(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15512119122(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按照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标项目否决投标情形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土默特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敕勒川大厦6楼
投诉受理联系人:霍瑞峰
投诉受理电话:0471-8165903
投诉受理邮箱:6443402@qq.com
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
联系人:(商务)郭先生、(技术)刘先生
电话:0471-3305650、15598231801
电子邮件:jsrd2024@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512119122
电子邮件:lb_liu@chng.com.cn
项目编号:D1500001304d00169
公告标段(包)编号:D1500001304d00169x03001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电厂至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绕城高速玉泉区段)占用绿地移植树木恢复绿地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招标项目编号:D1500001304d00169x03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4日
一、评标情况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电厂至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绕城高速玉泉区段)占用绿地移植树木恢复绿地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内蒙古江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083078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江西景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7249450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福建艺景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211486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情况
内蒙古江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安娜,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蒙1152023202400771。
江西景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熊绍伟,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赣1362022202300263。
福建艺景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邱丹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闽135201520161561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内蒙古江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1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要求。2.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业绩:提供了乌兰察布风电基地一期 600万千瓦示范项目第一风电场60万千瓦工程风电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植被恢复及水保工程、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2023年度自治区财政国土绿化乔灌木林改造(生态绿带)项目第二标段。4.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江西景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2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要求。2.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业绩:提供了秀丽湖公园(周边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大兴安岭天骄生态文化园基础设施及绿化工程(大汗演绎二标段)等10项业绩。4.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福建艺景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3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要求。2.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业绩:提供了武汉市武昌区 2020年社区绿化提升工程,呼和浩特回民区巴彦淖尔路绿化及硬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等 10项业绩。4.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srd2024@163.com\lb_liu@chng.com.cn(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15512119122(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按照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标项目否决投标情形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土默特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敕勒川大厦6楼
投诉受理联系人:霍瑞峰
投诉受理电话:0471-8165903
投诉受理邮箱:6443402@qq.com
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
联系人:(商务)郭先生、(技术)刘先生
电话:0471-3305650、15598231801
电子邮件:jsrd2024@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512119122
电子邮件:lb_liu@ch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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