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440200083200017k174
预算金额6824万元
招标联系人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工0751-8272338
公告正文
2022-12-22 18:00:00
基本信息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投标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1-12 09:30:00
开标时间 2023-01-12 09:30:00 相关标段(包)编号 X440200083200017k174001
公告发布责任人 邓莉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邓莉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数据时间戳 2022-12-22 17:54:05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3-01-12 09:3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2-12-22 18:00:00
公告标题 南雄市实验小学扩容提质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2-12-22 18:00:00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交易系统标识码 1244020006517604XU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1244020006517604XU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招标项目编号 X440200083200017k174
相关标段(包)编号 X440200083200017k174001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2022-12-22 20:41:37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44020006517604XU-20221222-000025-3     平台编码 SYGNSG
https://portal.ythpt.sg.gov.cn/detail?firstTab=06&secondTab=01&category=Ggwz&id=bd2c548ef2524015a5b7d7be5375b56d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南雄市实验小学扩容提质建设项目 经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南雄市实验小学扩容提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发改投审〔2022〕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10-440282-99-01-472251。本项目业主为南雄市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南雄市实验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投标费用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雄市实验小学内。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1.新建教学功能楼(含地下停车场)及生活楼各1栋,建筑面积10250平方米;2.新建运动场1个(含田径运动场、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占地面积5904平方米;3.原有校舍改造,改造面积6096平方米。4校园场地及附属设施改造(含挡土墙、围墙、广场硬底化建设等),占地面积11665平方米。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2.1.3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8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5292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含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保证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行的所有工程设施:
(1)勘察部分:工程岩土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2)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设计方案(含效果图);
②施工图设计(含室外配套工程);
③后续设计服务工作,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
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
⑤由中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委托第三方审图公司线上审图,最终取得审图合格意见书,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审图费。
2.2.2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要求: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工期:90个日历天,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
(1)方案设计阶段: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
(2)施工图设计阶段(含详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50个日历天内提交详勘报告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及施工图预算。
(3)施工图修编:审图机构出具施工图初步审查意见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保修期内。
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由于我方自身的资金、技术、质量、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招标人造成工期延误时,我方同意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如有纠纷协商不成,由发包方所在地南雄市人民法院受理解决,且任一方违约,需承担守约方追究违约责任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有关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3.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的独立法人(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投标的可以是合伙企业)。
3.2.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3.2.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投标的可以是合伙企业)(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企业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设计单位仅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建筑专业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②勘察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3.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一级建筑注册师或一级结构注册师。
3.3.2勘察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3.3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南雄市实验小学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2
广东省华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工可编制单位
3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本招标项目的主管部门

3.5.其他要求
省外建筑企业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为发售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使用交易平台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服务指南】。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建设工程交易操作指引缴纳投标保证金》,了解网上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和电子投标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提交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3 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如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等相关资料,可自行委派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可与投标代理人不是同一人)(授权委托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五)),投标人可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递交至开标现场(附一式两份清单),无原件的不作要求。
6.4如有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5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或未提交投标。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
(3)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成功上传未加密的备用投标文件的。
7、开标
7.1 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可登录交易平台及时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系统操作手册为准。
7.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1.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南雄市实验小学
办公地址:韶关市南雄市林荫西路35号
联系人(部门):雷先生
联系电话: 0751-3702090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建设路29号武江科创园青创中心二楼创业沙龙D203室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751-8272338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工程交易股(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股
联系电话: 0751-3860729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三楼
联系人(部门):建筑业市场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1-3823847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 12 月 22 日 18 时 00 分
2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 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3年 1 月 2 日16时00分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3年 1 月 2 日16时30分至2023年 1 月 5 日16时00分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 1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 1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3年 1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3年 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7
投标相关文件(如有)
递交时间
2023年 1 月 12 日 9 时 00 分至2023年 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8
投标相关文件(如有)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9
开标时间
2023年 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备注:投标人自行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盖章):南雄市实验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 12  月  22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