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3-739648
预算金额5000.00元
招标联系人詹纭轩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莞市厚街镇双岗小学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厚街镇双岗小学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39648
(三)预算金额:5,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1-2
服务开始时间:2023.4.29
第二条 顾问律师可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协助甲方领导层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甲方的重大事宜和行政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及法律论证;
2.对甲方有关管理活动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协助甲方审阅有关法律业务方面的文书,提出修改、补充意见,供甲方参考;
3.对甲方草拟或提出的合同、规章制度进行认真地审阅,协助甲方完善合同和规章制度的有关内容和条款;
4.参加有关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并参与甲方组织的谈判小组,协助草拟谈判提纲,为制定对策提供法律意见;
5.根据甲方业务需要,以乙方特有资格,提供法律意见及/或进行资信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及/或《资信调查报告》;
6.接受甲方授权,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申张甲方合法权益;
7.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协助甲方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及宣传活动,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管理;
8.接受甲方的委托,参加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9.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其它方面的法律服务。
第三条 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1.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联络,甲方应指派专人与顾问律师联络,顾问律师受托后应及时解决具体问题;
2.双方可不定期或定期会晤,由顾问律师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管理和经营活动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3.发挥乙方全体律师的集体智慧,共同研讨甲方复杂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力求制定最佳的处理方案;
4.顾问律师可指定一至二名专职助理协助其处理并开展有关法律事务;
5.若遇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转委派其他律师承办并及时通知甲方:
A、顾问律师出差或正在办理其他紧急事务;
B、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特别重大,非顾问律师可以处理;
第四条 甲方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顾问律师提供开展业务需要的资料和情况以及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如甲方未能提供,导致顾问律师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除涉及仲裁、诉讼法律服务之外,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法律顾问服务时,不再另收律师费;提供涉及仲裁、诉讼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外付费,具体收费在委托时另议,乙方应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基础给予甲方下浮收费的优惠。
第六条 甲方同意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法律服务项目,应当优先委托乙方办理,原则上不另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办理。顾问律师应履行执业律师应尽的职责、操守,尽心尽力办理甲方所委托的法律事务,最大限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顾问律师不得接受第三方委托对甲方展开调查活动以及提起诉讼或仲裁。
第七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供法律服务的期间为壹年,从2023年 4月29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止。期限届满前双方可以本合同为基础协商续约。
第八条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律师费伍仟元整/年(小写:¥5000元整),在合同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如甲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已收的律师费不予退还,未收取的有权追讨。
第九条 如顾问律师受甲方委托需到东莞市区范围以外的地方工作,其差旅费等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返还律师费用、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1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第二条 顾问律师可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协助甲方领导层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甲方的重大事宜和行政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及法律论证;
2.对甲方有关管理活动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协助甲方审阅有关法律业务方面的文书,提出修改、补充意见,供甲方参考;
3.对甲方草拟或提出的合同、规章制度进行认真地审阅,协助甲方完善合同和规章制度的有关内容和条款;
4.参加有关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并参与甲方组织的谈判小组,协助草拟谈判提纲,为制定对策提供法律意见;
5.根据甲方业务需要,以乙方特有资格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3月20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第二条 顾问律师可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协助甲方领导层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甲方的重大事宜和行政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及法律论证; 2.对甲方有关管理活动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协助甲方审阅有关法律业务方面的文书,提出修改、补充意见,供甲方参考; 3.对甲方草拟或提出的合同、规章制度进行认真地审阅,协助甲方完善合同和规章制度的有关内容和条款; 4.参加有关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并参与甲方组织的谈判小组,协助草拟谈判提纲,为制定对策提供法律意见; 5.根据甲方业务需要,以乙方特有资格,提供法律意见及/或进行资信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及/或《资信调查报告》; 6.接受甲方授权,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申张甲方合法权益; 7.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协助甲方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及宣传活动,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管理; 8.接受甲方的委托,参加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9.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其它方面的法律服务。 第三条 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1.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联络,甲方应指派专人与顾问律师联络,顾问律师受托后应及时解决具体问题; 2.双方可不定期或定期会晤,由顾问律师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管理和经营活动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3.发挥乙方全体律师的集体智慧,共同研讨甲方复杂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力求制定最佳的处理方案; 4.顾问律师可指定一至二名专职助理协助其处理并开展有关法律事务; 5.若遇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转委派其他律师承办并及时通知甲方: A、顾问律师出差或正在办理其他紧急事务; B、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特别重大,非顾问律师可以处理; 第四条 甲方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顾问律师提供开展业务需要的资料和情况以及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如甲方未能提供,导致顾问律师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除涉及仲裁、诉讼法律服务之外,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法律顾问服务时,不再另收律师费;提供涉及仲裁、诉讼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外付费,具体收费在委托时另议,乙方应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基础给予甲方下浮收费的优惠。 第六条 甲方同意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法律服务项目,应当优先委托乙方办理,原则上不另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办理。顾问律师应履行执业律师应尽的职责、操守,尽心尽力办理甲方所委托的法律事务,最大限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顾问律师不得接受第三方委托对甲方展开调查活动以及提起诉讼或仲裁。 第七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供法律服务的期间为壹年,从2023年 4月29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止。期限届满前双方可以本合同为基础协商续约。 第八条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律师费伍仟元整/年(小写:¥5000元整),在合同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如甲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已收的律师费不予退还,未收取的有权追讨。 第九条 如顾问律师受甲方委托需到东莞市区范围以外的地方工作,其差旅费等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返还律师费用、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詹纭轩 18924332331
采购单位:东莞市厚街镇双岗小学
2023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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