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zc2022-g2-290171-qyjt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铨域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质疑人:广西辉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狮山路6号公共租赁住房一期17号楼二层商铺

法定代表人:曹辉荣

委托代理人:黄婧婷

电 话:0771-4956989/15007864361

广西辉业建设有限公司:

本公司2022年12月07日收到贵公司以直接方式送达的关于我公司代理的大化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及污水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HCZC2022-G2-290171-QYJT)项目的质疑函原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法》(财政部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现予以受理。对于贵公司质疑函中所提及的质疑事项,我司高度重视,并于接到质疑函的同一时间,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并针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30页【项目实施能力(6分)】1)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成员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得 1 分,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得 2 分,本项满分得 2 分。

事实依据:详见质疑函扫描件。
法律依据:详见质疑函扫描件。

质疑答复:该质疑事项不成立。本项目采用PPP模式,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维护及运营,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为:1、大化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系统:构建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系统,日生活垃圾清运能力 260 吨,19 个垃圾转运站(其中大化镇新增 4 个,其他乡镇各一个),建设垃圾收集点,提升配套设施、环卫设备及智慧环卫系统。2、大化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12 个乡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等,近期处理规模7100m?/d,远期处理规模 10000m?/d。新建岩滩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新建北景镇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提升改造都阳镇现有污水处理厂。3、大化县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再利用:项目设计年处理建筑垃圾 10 万吨,占地约 75 亩,产品包含再生骨料、预拌砂浆、混凝土制品(墙板、砌块)、水泥混合材等。4、大化县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新建大化县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占地约 15 亩,处理能力 30 吨/天,同步建设餐厨废弃物收集转运系统,包括收集转运车辆购置、油水分离器终端安装等。5、城南片区排水渠工程:新建一条排水渠 B×H=2500x2000,长度约 630m,包括排水渠工程、及土地平整、配套道路、给排水等配套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评审因素的设定上应当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承诺方案、企业信誉及业绩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资质能够体现投标人的技术能力,该项要求为加分项,旨在优中选优。此条评分因素与本次采购需求相关,且不存在倾向性、排斥任何投标人的行为,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30页【项目实施能力(6分)】2)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成员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不得分,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得1分,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得2分,本项满分得 2 分。

事实依据:详见质疑函扫描件。
法律依据:详见质疑函扫描件。

质疑答复:该质疑事项不成立。本项目采用PPP模式,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维护及运营,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为:1、大化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系统:构建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系统,日生活垃圾清运能力 260 吨,19 个垃圾转运站(其中大化镇新增 4 个,其他乡镇各一个),建设垃圾收集点,提升配套设施、环卫设备及智慧环卫系统。2、大化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12 个乡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等,近期处理规模7100m?/d,远期处理规模 10000m?/d。新建岩滩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新建北景镇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提升改造都阳镇现有污水处理厂。3、大化县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再利用:项目设计年处理建筑垃圾 10 万吨,占地约 75 亩,产品包含再生骨料、预拌砂浆、混凝土制品(墙板、砌块)、水泥混合材等。4、大化县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新建大化县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占地约 15 亩,处理能力 30 吨/天,同步建设餐厨废弃物收集转运系统,包括收集转运车辆购置、油水分离器终端安装等。5、城南片区排水渠工程:新建一条排水渠 B×H=2500x2000,长度约 630m,包括排水渠工程、及土地平整、配套道路、给排水等配套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评审因素的设定上应当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承诺方案、企业信誉及业绩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能够体现投标人的建设能力,该项要求为加分项,旨在优中选优。此条评分因素与本次采购需求相关,且不存在倾向性、排斥任何投标人的行为,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30页【项目实施能力(6分)】3)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成员具备生活垃圾处理二级评价及以上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得1 分,具备生活污水处理二级评价及以上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得 1分,本项满分2分。

事实依据:详见质疑函扫描件。
法律依据:详见质疑函扫描件。

质疑答复:该质疑事项不成立。本项目采用PPP模式,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维护及运营,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为:1、大化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系统:构建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系统,日生活垃圾清运能力 260 吨,19 个垃圾转运站(其中大化镇新增 4 个,其他乡镇各一个),建设垃圾收集点,提升配套设施、环卫设备及智慧环卫系统。2、大化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12 个乡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等,近期处理规模7100m?/d,远期处理规模 10000m?/d。新建岩滩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新建北景镇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提升改造都阳镇现有污水处理厂。3、大化县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再利用:项目设计年处理建筑垃圾 10 万吨,占地约 75 亩,产品包含再生骨料、预拌砂浆、混凝土制品(墙板、砌块)、水泥混合材等。4、大化县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新建大化县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占地约 15 亩,处理能力 30 吨/天,同步建设餐厨废弃物收集转运系统,包括收集转运车辆购置、油水分离器终端安装等。5、城南片区排水渠工程:新建一条排水渠 B×H=2500x2000,长度约 630m,包括排水渠工程、及土地平整、配套道路、给排水等配套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评审因素的设定上应当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承诺方案、企业信誉及业绩等。生活垃圾处理及生活污水处理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能够体现投标人的运营能力,该项要求为加分项,旨在优中选优。此条评分因素与本次采购需求相关,且不存在倾向性、排斥任何投标人的行为,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31页【技术方案(13分)】总体设计方案(3分):

对本工程的理解透彻,总体思路与本项目建设技术要求相适应的; 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分析具体、合理,符合工程实际; 项目现状描述清晰准确方案内容完整、全面; 按方案的完整合理性和可实施性评分。最高得 3 分,依次递减 1 分,最低得1 分,未提供不得分。工艺方案(10分):针对本项目各厂区提出因地制宜、适用性建议工艺技术方案。 污水处理工艺技术可靠、系统设计合理、有成熟运行案例,安全稳定性和经济实用性运行成本低,符合当地地形地貌等要求。 设备参数合理、自动化程度高。按方案的内容详实全面、满足相关规定及深度要求评定分。最高得 10 分,依次递减 2 分,最低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事实依据:详见质疑函扫描件。
法律依据:详见质疑函扫描件。

质疑答复:该质疑事项不成立。本项目采用PPP模式,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维护及运营,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为:1、大化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系统:构建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系统,日生活垃圾清运能力 260 吨,19 个垃圾转运站(其中大化镇新增 4 个,其他乡镇各一个),建设垃圾收集点,提升配套设施、环卫设备及智慧环卫系统。2、大化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12 个乡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等,近期处理规模7100m?/d,远期处理规模 10000m?/d。新建岩滩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新建北景镇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提升改造都阳镇现有污水处理厂。3、大化县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再利用:项目设计年处理建筑垃圾 10 万吨,占地约 75 亩,产品包含再生骨料、预拌砂浆、混凝土制品(墙板、砌块)、水泥混合材等。4、大化县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新建大化县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占地约 15 亩,处理能力 30 吨/天,同步建设餐厨废弃物收集转运系统,包括收集转运车辆购置、油水分离器终端安装等。5、城南片区排水渠工程:新建一条排水渠 B×H=2500x2000,长度约 630m,包括排水渠工程、及土地平整、配套道路、给排水等配套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评审因素的设定上应当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承诺方案、企业信誉及业绩等。本项评分因素根据PPP项目模式具体特点,设置符合本项目实施和履约需要的评分因素,同时也是衡量供应商综合竞争实力、高质量履约能力的考评依据,符合政府采购活动具备充分市场竞争力的要求。技术方案中提出的总体设计方案和工艺方案能够体现投标人的技术能力,该项要求为加分项,旨在优中选优。此条评分因素与本次采购需求相关,且不存在倾向性、排斥任何投标人的行为,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如贵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特此复函。

广西铨域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9日


备注:本项目为政采项目,平台原因无法上传附件,相关附件请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