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示范区辖区内道路标识标线施划项目-第三标段:2023年示范区辖区内道路标识标线施划项目施工三-招标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3.7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启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3年示范区辖区内道路标识标线施划项目-第三标段:2023年示范区辖区内道路标识标线施划项目施工三-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3-07-28 12:04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23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开封市农林科学研究院2023年示范区辖区内道路标识标线施划项目
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
招标单位: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
河南启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〇二三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3
第四章 定标方法................................................................................................................... 28
第五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0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1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2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示范区辖区内道路标识标线施划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QYGK-2023-076
2.2 项目名称:2023年示范区辖区内道路标识标线施划项目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项目总投资:4837570.81元
2.5 建设地点: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境内
2.6 项目概况:由于目前辖区内道路交通标线多有模糊不清、缺损,部分道路缺少道路指示牌,严重影响了我区城市道路形象。为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2023年需对辖区内部分道路施划道路标线及道路标牌进行安装。
2.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2023年示范区辖区内道路标识标线施划项目施工一
第二标段:2023年示范区辖区内道路标识标线施划项目施工二
第三标段:2023年示范区辖区内道路标识标线施划项目施工三
第四标段:2023年示范区辖区内道路标识标线施划项目监理
2.9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含东京大道(天马广场-十二大街)段标线及部分标志。
第二标段:包含十二大街(魏都路-东京大道)、汉兴路(九大街-十二大街)、汉兴路(一大街-三大街)、晋安路(九大街-十二大街)、一大街(郑开大道-职教路)段标线及部分标志。
第三标段:包含晋安路(金明大道-环堤路)、汉兴路(夷山大街-集英街以西)、集英街(宋城路-东京大道)、金祥路(集英街 -金明大道)、金明东街全段、金明西街(周天路-晋安路)、金明西街(郑开大道-金裕路)、金明西街(金祥路-金耀路)、周天路(金明东街-集英街)、盛祥路(夷山大街-金明大道)标线及部分标志。
第四标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10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90日历天
第四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打印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出日)。
3.1.5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投标人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不足年限要求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3.1.6 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承诺书)
3.2第四标段
3.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打印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出日)。
3.2.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投标人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不足年限要求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3.2.4 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承诺书)
3.3 投标人信誉要求
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单位只允许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 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
4.3 方式
4.3.1 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查看。(如有网上系统问题请联系0371-23859291)
    4.3.2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3.3 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3.4 潜在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看招标文件。
4.3.5 售价:0元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时间:2023年08月23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时间:2023年08月23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其他补充事宜

9.联系方式
9.1 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开封市汉兴路中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1-22615866
9.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启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五大街浙商大厦A座11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1-227099835
9.3
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371-2294085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开封市汉兴路中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1-22615866
1.1.3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启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五大街浙商大厦A座11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1-22709985
1.1.4
项目名称
2023年示范区辖区内道路标识标线施划项目
1.1.5
标段名称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1.1.6
建设地点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含东京大道(天马广场-十二大街)段标线及部分标志。
第二标段:包含十二大街(魏都路-东京大道)、汉兴路(九大街-十二大街)、汉兴路(一大街-三大街)、晋安路(九大街-十二大街)、一大街(郑开大道-职教路)段标线及部分标志。
第三标段:包含晋安路(金明大道-环堤路)、汉兴路(夷山大街-集英街以西)、集英街(宋城路-东京大道)、金祥路(集英街 -金明大道)、金明东街全段、金明西街(周天路-晋安路)、金明西街(郑开大道-金裕路)、金明西街(金祥路-金耀路)、周天路(金明东街-集英街)、盛祥路(夷山大街-金明大道)标线及部分标志。
1.3.2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要求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5.2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
(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8)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招标控制价或最高限价的;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1)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12)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13)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3.2.3
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 1644121.81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肆万肆仟壹佰贰拾壹元捌角壹分)
第二标段:¥ 1537536.56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叁万柒仟伍佰叁拾陆元伍角陆分)
第三标段:¥ 1565912.44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伍仟玖佰壹拾贰元肆角肆分)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第二标段:¥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第三标段:¥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
① 以银行转账形式交付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转账建议备注“*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投标保证金缴纳绑定,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操作规程中的《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或直接登录http://kfggzy.kaifeng.gov.cn/kfczgc/15732.jhtml ;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标注清楚,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将保证金缴纳回执附在投标文件中。
②以保函形式交付投标保证金的:
电子保函,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相关要求和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章要求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章
4.1.1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4.1.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0371-23859291。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5.2
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 3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
7.2
定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媒介
详见招标公告
7.4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以银行转帐形式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公对公转账形式支付。当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本方法计算金额低于5000元时,代理服务费按照5000元最低标准进行一次性收取。
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名称:河南启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金明支行  
账号:18640078801500001394
10.2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10.3
是否采用电子
招投标
R是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各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23859291;
3.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10.6
付款方式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0.7
硬件特征码
投标人应独立制作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存在“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
10.8
质疑(异议)与投诉的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投标人需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系统中提出质疑(异议)与投诉,并电话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
10.9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0.10
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发布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变更、澄清、修改、答疑等,在发出之日起即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该文件。
10.11
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如有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上报上级部门,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资金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和能力和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要求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1.9.2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详见招标文件目录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公告形式在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自澄清公告发布当日,投标人默认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公告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相关网站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自修改公告发布当日,投标人默认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目录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计划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委托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确认。个人签章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递交。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办法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媒介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 中标通知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 履约担保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电子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提交至系统                        
(详细地址) 。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年     月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签章要求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人员要求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2.3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所投标段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计划工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投标保证金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4技术标
评审标准
内容完整性
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合格
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有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否则不合格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有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否则不合格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有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应急事故处理措施;否则不合格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等措施
有文明工地和环境保护措施;否则不合格
工期保证措施
有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计划措施;否则不合格
资源配备计划
有设施设备配备计划和措施;劳动力配备计划;否则不合格
扬尘污染防止措施
有扬尘污染防止措施;否则不合格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制定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总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劳动力曲线编制;否则不合格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否则不合格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
有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应用;否则不合格
风险管理措施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否则不合格
 
 
 
 
2.5 综合标评审标准
 
企业业绩
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合格。
履职尽责承诺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否则不合格。
2.6推荐定标候选人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C:
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2、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10<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4家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家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1)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数量少于应当入围定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入围定标候选人。
(2)若投标人报价出现并列则同时入围定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以不标明排序方式向招标人推荐定标候选人,按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由大到小排列。

1.    评标方法(合格制+合理低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合理低价。
2.    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项、2.2项、2.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无效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总则”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总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总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4项、2.5项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推荐定标候选人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6项执行。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系统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电子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书面决议
3.4.1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1)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2)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3)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4)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4.2 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2)集体讨论;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4)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5 评标结果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定标方法
1.      
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      
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定标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4.      
定标核查
在定标会议前,由招标人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成立核查小组,核查小组成员由招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担任。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及社保信息、业绩、财务状况、企业信用信息、企业受贿行贿情况(核查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核查小组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两家,招标人可以选择继续进入抽取程序,也可以重新招标;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一家或全部不合格,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核查小组按照核查要求取消定标候选人资格的,应当书面报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3人,设组长1名,成员2名。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指定成员将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通过抽取确定中标人。
在定标现场,按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校验码除外)数值由大到小排列确定1至N号号码球(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代码球放入抽取箱,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等信息。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定标结束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人公示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信息等内容。
8.定标结果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因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五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附件”中进行下载)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执行现行规范及标准,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执行,最终以中标人和招标人协商签订的版本执行。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标段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技术标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工期       
,质量要求         
,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交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本项目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范围
 
投标人资质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投标工期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60 日历天
投标质量
 
拟派人员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方式(手机号):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单位在职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联系方式:            
(保持畅通)。
电子邮箱:                      (保持可通讯状态)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明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回执。
四、技术标
 
(根据评标办法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五、项目管理机构
5.1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序号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执业资格
证书号
 
1
项目经理
 
 
 
 
 
2
 
 
 
 
 
 
3
……
 
 
 
 
 

 
5.2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学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
 
 
 
 
 
 
 
 
 
 
 
 
 
 
 
 
 
 
 
 
 
 
 
 
 
 
 
 
 
 
 
 
 
 
 
 
 
 
 
 
 
 
 
 
 
 
 
 

注:1、应附“主要人员简历表”表内人员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打印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出日)。
2、“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须附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学历证等资料原件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原件扫描件。
六、资格审查资料
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 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注:1、须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格文件的扫描件。
 
 
 
6.2近年财务状况
 
 
 
6.3近年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质量要求
 
项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
 

注:须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七、其他资料
1.硬件特征码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
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2.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我单位拟选派项目经理      (姓名)无在建工程,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的认定及例外: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部令第 153 号)、《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豫建建【2015】23号)执行。
如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但已变更的,需在本承诺书后附项目经理变更的有效证明,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
 
 
 
 
 
 
 
 
 
 
3.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字)
        
       年      
月       日
 
 
4.服务承诺书
 
承诺内容:
 
必须含有不更换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及按所报工期、质量等标准进行施工以及按业主要求按时进场施工的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5.招标文件中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6.其他:
 
(一)主要信息汇总表
 
                            
主要信息汇总表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拟派人员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投标人资质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业绩证明材料
 
1、企业业绩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2、项目经理业绩(如有)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全称
项目经理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汇总表
 
序号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1
项目经理
 
 
 
 
2
 
 
 
 
 
3
 
 
 
 
 
……
 
 
 
 
 
……
 
 
 
 
 
……
 
 
 
 
 
……
 
 
 
 
 
……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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