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hdtdz012/23-qt-0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军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文林0991-488216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4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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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桩基检测及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2
[公告标题]

(招标编号:CHDTDZ012/23-QT-004

一、   招标条件

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桩基检测及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喀什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118号

2.2 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桩基检测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年4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提交项目全部桩基检测报告并完成档案移交。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服务服务期自2024年05月15日起至两台机组所有土建工程涉及到的土建试验检测项目检测完终止。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桩基检测对本期所有工程(包含贮灰场、厂外补水泵房等厂外工程)主厂房、间冷塔等重、大建(构)筑物振冲碎石桩地基、钻孔灌注桩地基和其它辅助建(构)筑物强夯地基处理后效果进行检测,试验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低应变试验、桩间土载荷试验、静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标准贯入试验或动力触探试验、瑞利波测试、室内土工试验、深基坑边坡监测等,并根据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并评价地基处理后效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按国家、行业、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组建土建质量检测试验室,对混凝土用水、水泥、粉煤灰、砂、碎石、外加剂、 混凝土、砌筑砂浆、砌筑砖、钢材、钢筋焊接、机械连接、防水卷材、土工、混凝土结构、承载力检测(不包含桩基检测)、钢结构、灌浆材料等进行检测及服务期内与本工程相关的检查迎检配合工作,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取样数量,常规检测、试验项目、取样数量及频次,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本期工程预计商业混凝土,承包人应每月对商砼站混凝土用水、水泥、粉煤灰、砂、碎石、外加剂等进行抽检。(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段编号

标段名

招标范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2/23-QT-00401

桩基检

按照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及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00

CHDTDZ012/23-QT-00402

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服务

按照火电机组建设安装规范对主体施工中所要求的各项取样、试块等进行试验,并出具报告等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桩基检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以下资质之一,若投标方提供资质证书中不显示以下资质,则需提供该资质包含的所有子资质:

(1)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57号令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类资质或专项类资质(地基基础-地基及复合地基);

(2)具备原2005年141号令过渡性通知要求的在资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资质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CMA)。

8.业绩要求:近8年(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1项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桩基检测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服务】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1.1,1.2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以下资质之一,若投标方提供资质证书中不显示以下资质,则需提供该资质包含的所有子资质:

(1)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57号令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类资质或专项类资质(见证取样检测);

(2)具备原2005年141号令过渡性通知要求的在资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资质范围包含见证取样检测)。

1.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CMA)。

8.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服务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2.3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4-02 09:402024-04-11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服咨询电话(08:00-20:00):400-622-8787;平台信息审核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的9:00-12:00;13:30-17:30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除招标人主动终止本招标项目采购情形外,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推荐通过企业银行账号完成在线支付(CFCA);已支付标书费用的潜在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招标项目后续招标活动时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用,但需发起支付操作,平台将自动完成标书费用免收和标书下载权限开通。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或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形式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电子招投标菜单—参与的项目—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目前系统仅接收此方式购买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保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83568910、18710239654。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4-24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4-04-24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

联系电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

0991-7906208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

联系电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

0991-4882163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电喀什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118号

联 系 人:崔建军(桩基)/王黎明(第三方检测服务)

电 话:15003089396/18209981180

电子邮件:578165535@qq.com /25244763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李文林

电 话:010-83565763

电子邮件:liwenlin@chd.com.cn

部门邮件:zhaobiaosanbu@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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