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稀有石材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东平湖天元石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平县稀有石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DP-GC-20231231-01-01
2.3建设地点:东平县经济开发区;
2.4建设规模:园区整体用地100亩,拟规划总建筑面积为40000平方米。主要包括石材加工区、石材展厅及办公区、配套用房等,配套完善厂区电力设施、环保设施、给排水设施、配备光伏发电设备等。
2.5计划工期:12个月(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
(2)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包含东平县稀有石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的设计(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设备调试,联动调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配合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9招标控制价:
2.9.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000万元,详细如下:
①工程设计费:65 万元;②工程施工费:9935万元;
2.9.2工程施工费费率:100%
备注: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包括上述各项数据,下同),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作废标处理;
②工程施工费报价为工程施工费控制价×工程施工费费率,且仅作为参与本次招标评标计算报价得分的依据。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应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2024年1月2日起至2024年1月6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东平湖天元石业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贯中大道路北气象局院内
联系人:丁经理
电 话:0538-2826166
招标代理机构: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38-2828182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38-2828182
4、监督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科 电话:0538-2827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