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二次供水水箱清洗及水质检测服务项目需求书
金额
4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2/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二次供水水箱清洗及水质检测服务项目需求书

年上海市工业技术学校

2023年二次供水水箱清洗及水质检测服务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名称:2023年二次供水水箱清洗及水质检测服务

数 量:1项

资金来源:公用经费-校园环境维护

预算金额:40000

二、需求内容:

1、根据《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强制性标准文件规定,须对学校二次供水水箱进行每年两次清洗、消毒和四次水质检测,本项目应当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DB31/T 804-2014)实施。

2、暂定2月和8月进行水箱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完成后应现场检测二次供水浑浊度、消毒剂余量等,并采样送具有相关计量认证资质的检验机构,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DB31/T 804-2014 7.2.2 h)要求,由检验机构根据GB5749标准对二次供水水质检测各一次,检测水质色度、浑浊度、pH、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消毒剂余量。

3、每季度对二次供水水质检测一次(暂定为3、6、9、11月),采样后送具有相关计量认证资质的检验机构,按《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DB31/T 804-2014 7.1.3)检测,指标为浑浊度、消毒剂余量、菌落总数和总大肠菌群。

4、供应商应在清洗消毒竣工前向学校提供水箱清洗消毒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记录(包括二次供水设施位置、时间、清洗消毒人员、使用消毒剂名称、水质现场检测结果和确认记录)

b.从事清洗、消毒单位备案证明

c.清洗消毒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d.清洗消毒后的水质检测报告

e.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等。

4、项目地点:喜泰支路8号总校地下室水箱、中山南二路520号分校地下室与楼顶水箱。

5、项目数量:总校水箱200立方(1个);分校水箱9立方(2个)。

6、施工安排:

计划2022年2月和8月施工,须两天内完成水箱清洗、两周内完成水质检测。

7、服务方式:包工包料

8、项目要求:

⑴需具备水箱清洗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水箱清洗人员须具备有效健康证明,使用的消毒剂应提供合格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等。

⑵须与学校方签订安全协议,遵守学校校区内施工(工程)告知书的内容要求并签字。

⑶项目质量要求所有水质检测项目合格;

⑷使用无污染、无毒性、不破坏构筑物表面涂层的清洁液、消毒剂;

⑸水箱清洗后负责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水箱水质进行检测,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

⑹承包方须指派安全人员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⑺接受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对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学校有权令其限期整改或停止作业;

⑻若因承包方自身原因造成事故或学校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⑼承包方需要与地下水泵房维保单位联系,做好学校停水等事项协调。

⑽承包方在施工完成后须提供一份完整的清洗水箱及采取水样送检的工作日志报告。

四、防疫要求:施工人员进出学校须严格遵守学校防疫规定,在施工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全面做好防疫措施。

五、最高限价和报价方式

1.该项目采购预算为 44000元,最高限价为: 44000元。

供应商的投标价必须在最高限价内,否则作废标处理。

2.按单价报价的报价方式。

六、支付方式:本合同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30%,承包方提供给校方水箱清洗消毒档案,并经校方书面确认验收通过,以及承包方的过程性竣工资料交付甲方归档后,承包方应及时编制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合同的最终结算价款以校方指定的第三方审价单位出具的结算审价报告金额为准,校方2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审价金额。

八、对本采购需求信息感兴趣的合格供应商,按照以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响应文件包括报价、工作流程、售后服务和问题解决方案、资质、业绩等内容。

响应截止日期: 需求公告发布后的第5个工作日。

评审日期:响应截止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

评审地点:学校多功能厅

项目联系人:黄华 联系电话:54091100*8018

联系地址:徐汇区喜泰支路8号

项目联系人: 日期:

项目执行人: 日期:

项目负责人: 日期:

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必须附上《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并签字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上海市工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贵校”)组织的商业往来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信守则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校合法权益。

三、不为贵校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四、不为贵校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贵校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贵校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校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校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校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贵校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贵校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校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校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校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贵校供应商黑名单;给贵校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校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贵校供应商黑名单。

承诺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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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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