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设计变更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130100020552487400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安平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董亮0318-75858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冰0311-8308686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设计变更项目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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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M1301000205524874004 | ||||||||||||||||||||||||||||||||||||||||||||||
招标公告名称: | 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设计变更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4874004001 | ||||||||||||||||||||||||||||||||||||||||||||||
原公告内容: | |||||||||||||||||||||||||||||||||||||||||||||||
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设计变更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设计变更项目施工已由安平县水利局以安水〔2024〕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平县水利局、安平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安平县灌区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安平县水利局、安平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安平县灌区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潴龙河治理提升河道的行洪能力,完善大清河流域防洪体系。通过潴龙河左、右岸邻村段以及主槽局部增加防护,为了更好地保护沿岸村庄和两岸农田。本次设计变更主要工程措施包括:潴龙河左、右岸邻村段防护共计 12.1km,主槽部分防护共计 3.14km,2 座生产桥拆除重建。(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前完工。(3)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不低于合同总价的40%(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的份额比例不低于6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9 09:30至2024-10-2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两个平台都要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2.开标地点:安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投标人通过互联网参与在线开标。3.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使用CA锁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安平县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联系人:刘冰、仇泽洋,联系方式:0311-8308686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安平县水利局 电话:0318-7585802 电子邮箱:apswj@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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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设计变更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1.招标范围由“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更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更改为: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 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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