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黎工020-8790790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20-369928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城郊街沙龙圳沿线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郊街沙龙圳沿线整治工程已由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从发
改投批(2023〕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招标人为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
2.2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城郊街沙龙圳沿线污水进行治理提升;新建
d150-d200 污水管2.4km,新建 d300-d400 截污管约3.88km,暗涵清淤约1000m³、河道
垃圾清表清障约 500m²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5>{7³μ12元。
2.4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计算。
2.5 招标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城郊街沙龙圳沿线污水进行治理提升;新建
d150-d200 污水管2.4km,新建 d300-d400 截污管约3.88km,暗涵清淤约1000m³、河道
垃圾清表清障约500m³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总价
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
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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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为投
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
市函(2023〕46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
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
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
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
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
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
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时间为:2023
年8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
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
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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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
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
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
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l.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注:
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
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提供网页打印页)。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
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
手续。
3.5 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且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
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
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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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
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月 日10时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广州水务工程(给排水
专业)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
http://www.gzggzy.cn/fwznxtbzczsc/940735.jhtml
5.2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2023年月日_10_时_00 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从化交易部第 开标室(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城大道南海望横街53号5幢9
楼(欣荣宏国际商贸城五号楼9楼))。
5.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
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5.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使用符合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
准(DBJ/T15-145-2018)》及后续版本的有关规定。
5.7 投标人应自行检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
(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安
全员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
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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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6.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
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
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2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登记的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 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
务工程建设管理数字化监管平台网站(http://112.94.68.142:8012/#/website/integrity?type=1)
中的“企业诚信排名>施工一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在“诚信管理系统”录入
企业信息的施工企业(简称“未入库企业”),诚信评价总分的计算方法:即“未入库
企业”的诚信评价总分=100(市场行为评价分)×20%+75(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得分)×
50%+75(履约评价得分)×30%=80分。
8. 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8.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明确市
属水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疑问、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水建设(2017)31
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可通过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获取。
8.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
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
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8.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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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
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8.4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
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
系统。
8.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
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黎工
电话:020-87907905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新村北路55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
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
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23 年月日至2023 年月_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9.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网
址: 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s://zbtb.gd.gov.cn/#/index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
本为准。
10.不诚信行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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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发生本项目合同文本附件中不诚信行为情形的,招标人将按照本项目合同
文本附件《不诚信行为的情形及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处理标准》进行相应处理。
11.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020-87907905
地址:从化区城郊街新村北路55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36992829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 号商铺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
监督电话:020-87978726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8号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从化区纪委监委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投诉电话:020-87933260
招标单位(盖章):
招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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