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月村党群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92.2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2.23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先生0757-87318271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小姐0757-8776864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宝月村党群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宝月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宝月村党群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宝月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宝月村党群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其主要内容为:对宝月村党群服务中心室内楼地面翻新、墙面贴装饰板、天棚吊顶、照明电气敷设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和预算书。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22,303.71元(前期费用包含:(1)设计费52,917.18元;(2)预算编制费:4,427.06元;(3)预算审核费4,861.82元;(4)监理费24,577.09;(5)招标代理费以工程中标价为计价依据,并进行收取;(6)结算审核费以送审结算价为计费基数计算,并进行收取,以上费除结算审核费外均由中标人开标完毕后一次性支付,结算审核费在确定结算价后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前期费用不纳入本工程结算),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7102.44元。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所有检测(第三方检测除外)、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工程量按实结算。承包人应按照图纸、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
  2.6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付款方式:
  (1)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后,按程序向承包人支付至完成合格工程的7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相关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
  (3)余下工程款(扣除审定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验收资料完备并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按程序付清;
  (4)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在收取工程款时,向招标人提供税款缴纳凭证及增值税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1.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2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2.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须按建造师注册证书颁发当地政策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2.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3.3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2月至2024 年7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4.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4.1、时间:请于2024年8 月29 日9 时至2024年9 月5 日17 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2、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1号3座4楼(佛山市恒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7-87768648)
  4.3、获取方式: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携带以下文件自行前往购买:
  (1)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登记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代理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查验);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4)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有);
  (5)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报名资料需编制封面,封面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备注:上述登记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 纸制作装订成册,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1.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 日上午10时(超过法定时间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6.1.2、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10时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恒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1号3座4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s.gov.cn/)发布及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宝月村民委员会内张贴公示。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人时,招标人将依法将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报价平均价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宝月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宝月村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1号3座4楼
邮编:528100
邮编:528100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57-87318271
电话:0757-8776864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hx20230223@163.com

编辑:宋珊珊     校对:马慈苑     审核:梁俊辉     发布:谭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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