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白沙路街道二房村虞波商贸1号楼1070号房产租赁竞价公告
金额
11.7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scq2024-10
预算金额11.76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13867845316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白沙路街道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本分中心受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二房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将对白沙路街道二房股份经济合作社 位于 浒山街道南二环东路1070 1间房产的五年承租权 进行公开竞价租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租赁标的位于 虞波商贸1号楼 ,建筑面积 50.46 平方米,设计用途为 商业     年租金底价: 11.76 万元,只开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起止日期:  2024 12  11—  2029 12  10 日。第1年的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个月一次性付清。

原承租人在价格相同的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若未办理竞租登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标的面积如与实际存在差异,均以实际为准。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24  11 13  2024  11  1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0:30,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  白沙路街道二房村党群服务中心(郁家28号)联系电话:63824035或13600618780  

三、竞租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四、竞租登记

有意参加的竞租人请于报名时限前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不计息)到  二房村党群服务中心 办理登记手续。保证金应以现金交款单或银行汇票方式支付。 二房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慈溪农村合作银行城东支行天东分理处 ,帐号: 201000045572534 ,收款单位: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二房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 白沙路街道二房村郁家28号

五、看样时间: 2024  11 13  2024  11  1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0:30,下午2:00-4:00。

六、竞租时间及地点: 2024  11  20  9  30 分开始在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办事处(三北大街2358号)201开标室  。

七、竞租人须于 2024  11  20  9  30 分前到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办事处201开标室 进行签到登记,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八、其他约定:原承租人有权按有效竞标价中的最高价格优先续约,若原承租人放弃按此价续约,则由所有竞标人按竞标规则取标。

九、联系电话

  现场看样电话: 13867845316 ,联系人: 徐先生

  镇(街道)公共资源交管办监管电话: 63993213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租规定可来 二房股份经济合作社 咨询。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白沙路街道分中心

                                                   2024  11  13 

 白沙路街道二房村虞波商贸1号楼1070 房产

租赁竞价须知

(编号:BSCQ2024-10 

本分中心受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二房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将对白沙路街道二房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浒山街道南二环东路1070 1间房产的五年承租权 进行公开竞价租赁,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租赁标的位于虞波商贸1号楼 ,建筑面积 50.46 平方米,设计用途为 商业 年租金底价:  11.76 万元,只开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起止日期: 2024 12  11日至  20291210日。第1年的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个月一次性付清。

原承租人在价格相同的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若未办理竞租登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标的面积如与实际存在差异,均以实际为准。

二、资格确认

1、有意参加的竞租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如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2、有意参加的竞租人请于报名时限前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不计息)到 二房村党群服务中心 办理登记手续。保证金应以现金交款单或银行汇票方式支付。 二房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 慈溪市农村合作银行城东支行天东分理处,帐号: 201000045572534 ,收款单位: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二房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 白沙路街道二房村郁家28号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合作社发给《竞租人登记表》。

三、竞租须知

1、竞租人须于 2024  11  20  9  30 分前在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办事处201开标室 凭《竞租人登记表》进行签到登记,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2、每个竞租人只准随带助手1人。

3、本次竞价以实物资产现状进行竞租,本分中心不承担竞价标的的瑕疵和质量问题。

4、本次竞价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有房产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费用。

四、现场竞价规则及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1、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填写并递交《竞价租赁报价单》,报价必须以底价为基数,增价部份以1000元的整倍数加价。

2、每个竞租人只能报价一次。

3、由本分中心现场竞价主持人当场宣读报价结果,并确定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最高报价相同,须由竞租人抽签排序决定,排序第一者为竞得人;若排序第一者反悔,可由排序第二者为竞得人;以此类推,若全部反悔,则本标项宣布流标。若有人拒绝抽签,其他竞租人继续抽签;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抽签的,即为竞得人。若都拒绝抽签,则本标项宣布流标。

4、其他约定:现场竞价主持人当场宣读报价结果,确定最高报价后,先确认原承租人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租赁权,则原承租人按最高价格成为竞得者;若原承租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则按竞标规则第三条确定最终报价及竞得人

5、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字迹模糊不清或竞租人没有签名的;

2)不按竞价规则填写报价单的(报价低于底价或未按本分中心规定的增价幅度及整倍数报价);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租人或其委托人不符的;

4)不符合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现场竞价资格:

1)竞租人违反现场秩序且不听劝告的;

2)竞租人弄虚作假,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租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3)竞租人无理争吵、恶意辱骂、打闹威胁相关工作人员,损坏现场交易设施等影响正常竞价秩序的;

4)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五、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保证金抵作第一年的租金(成交价款)。

2、其他未竞得的竞租人在竞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租人在抽签环节拒绝抽签的或抽签后反悔的;

2)竞得人未能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

4)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

5)竞租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租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6)竞租人无理争吵、恶意辱骂、打闹威胁相关工作人员,损坏现场交易设施等严重影响正常竞价秩序的。

六、竞租人须遵守竞价要求,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签约时间及付款方式:

竞得人应于  2024   12   6  16 时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付清第1年的租金,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个月一次性付清。

以上价款通过合作社帐户交割,合作社开户银行:慈溪市农村合作银行城东支行天东分理处,帐号:20100045572534 ,收款单位: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二房股份经济合作社 

八、实物交割及相关规定

1、出租方应于  2024    12  11 前完成实物交割。
   标的成交后,竞得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 2  万元、水电押金 5000 元予出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付清。承租期满并结清水电费后无息一次性退还。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年租金的, 2 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标的须按证载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拆、搭建。

  2、房屋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房屋室内装修由竞得人自理,竞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他人。竞得人若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借、转租给他人的,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终止协议,租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租赁期满,竞得人投资的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潢不得拆卸,出租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

  3、竞得人确因装修需要改变房屋结构的(非承重结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在租赁期满后无条件将其恢复原状。

  4、租赁期间竞得人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并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和管理,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间竞得人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未开通水电的房屋竞得人须自行办理,出租方配合协助办理;租赁期间竞得人自理水、电等与租房相关的一切费用。

7、租赁期间如遇房屋产权发生变化,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已付房租折算后退还。

  8、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竞得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履约保证约定,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并结清水电费后无息一次性退还。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几年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10、租赁期满,竞得人需无条件退还房屋。若甲方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十、本分中心对标的物用“公告”、“须知”等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说明及评价,仅供竞租人参考,不构成本分中心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租人在竞价前应向本分中心咨询、查阅相关资料,到现场亲自察看,还可向出租方提出质询,充分了解标的物之品质、缺陷、现状、界址等,竞租人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承诺遵守本竞价须知的相关规定,对其竞租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本次房产公开竞价租赁由白沙路街道公共资源交管办监管,电话:63993273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白沙路街道分中心

                                                     2024  11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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