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山海新城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项目
金额
505.6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sc-2024-004
预算金额505.63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硕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壮1388977255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4
公告正文
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山海新城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项目 (招标编号:LNSC-2024-00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山海新城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5056309.80元,招标人为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山海新城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山海新城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山海新城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3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邮箱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硕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西市区渤海大街西107号营口众创 工业园区三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硕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西市区渤海大街西107号营口众创 工业园区三楼) 七、其他 (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山海新城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山海新城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应在(辽宁硕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7月24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C-2024-004 项目名称: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山海新城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项目 预算金额: 5056309.80 元 最高限价: 5056309.80元 采购需求: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山海新城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项目,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 就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 网“首页一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 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 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 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7月3日至 2024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硕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邮箱报名 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7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硕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西市区渤海大街西107号营口众创工业园区 三楼),纸质版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方式: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邮箱:360169004@qq.com)或现场递交: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 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SC-2024-004+供应商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并在发送邮件后与代理公司电话确认。以上资料以发送到指定邮箱时间或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购买文件费用以到账时间或现场递交时间为准,因以上信息标注不清给投标人造成的不利后 果,招标人及代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 151407577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硕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民丰路30甲-甲4号 联系方式: 13889772552 邮箱地址: 360169004@qq.com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富兴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硕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921003010062648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壮 电 话: 1388977255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14075772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硕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民丰路30甲-甲4号 联系人: 马壮 电 话: 13889772552 电子邮件: 36016900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