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办事处东岸街道印刷、广告、宣传活动类项目定点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CS-202212090051-2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小城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东岸街道印刷、广告、宣传活动类项目定点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FRCG-20221209005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3-07 —— 2024-03-07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办事处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货物清单,方便甲方验收。 3、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4、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设计、原材料采购、制作、运输、安装等事项,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上架、安装、调试等,由于搬运、装卸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直到甲方验收合格为止。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委托单位按季度向服务单位进行结算,集中支付相应期限内的相关费用。2、服务单位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设计、原材料采购、制作、运输、安装等事项,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上架、安装、调试等,由于搬运、装卸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服务单位承担,直到委托单位验收合格为止。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达支行(长沙小城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8201010000241133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文印人员应熟练采购人复印打印的格式排版等,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工作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文印广告业务工作能力,按时保质地完成工作任务,如遇重大活动或紧急情况,需全力配合采购人做好文印广告服务工作。 2、成交单位须按(月度、季度或年度)向采购人报送印制服务报表,并同时附报结算清单及业务开展的相关附证材料(如现场照片等),以供采购人按实结算。 3、成交单位负责对接采购人的文印人员必须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上下班,若采购人通知加班,文印人员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完成任务,保证不延误采购人的正常开展,并对承印的各项打印、复印,文档排版等资料负保密责任,不得泄露。 4、印刷的文件、资料应做到端正、清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完成并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5、成交单位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承印非法印刷品,服务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单位负责。 6、成交单位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设计、制作、运输、安装等事项,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上架、安装、调试等,由于搬运、装卸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直到采购人验收合格为止。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8内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切费用和损失。 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详见磋商文件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甲方对印刷业务合同双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有下列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终止合同。 (1) 服务态度差,造成恶劣影响的; (2) 合同期内因印刷质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原因服务差的,影响后期工作事项,经甲方核实可终止合同; (3) 不按规定要求或不及时报送相关印刷业务统计资料的; (4) 广告印刷业务的承揽过程中,采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被相关部门查处的; (5) 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造成恶劣影响的; (6) 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被相关部门查处的; (7) 超范围承接印刷经营许可之外的; (8)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9)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10)甲方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乙方按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必要措施,终止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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