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5号楼加固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8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0591-6306994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丽婷0591-833933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8
公告正文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5号楼加固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5号楼加固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5号楼加固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5号楼加固改造提升项目(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榕发改审批〔2024〕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二环路451号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改造建筑面积约6917.7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5号楼加固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内容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5号楼整体加固改造提升,一层改造为影像科及其他功能检查科,二到六层改造病房,涉及土建装饰、室内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消防及外立面工程等所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3861.40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下浮6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定385963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 365 日历天;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文程),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4)投标人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且未在管理期限内,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92990000秒至20241017170000秒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 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对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30:00
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7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电子保函)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 enjoy5191.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二环路451号,邮编:3500007
电子邮箱:/
电话:0591- 63069943,传真:/
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83393301@163.com
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联系人:黄丽婷
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北二环中路中建大厦9层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4-09-29 1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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