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2022年水毁灾后恢复重建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蒙县2022年水毁灾后恢复重建道路工程已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阜蒙县2022年水毁灾后恢复重建道路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阜蒙发改审字【2022】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乡村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81.14%、自筹资金18.86%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蒙县大板镇、建设镇等乡镇。
2.2工程规模:阜蒙县2022年水毁灾后恢复重建道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路面工程、过水路面工程、防护工程,其中:路面工程:共计5条路线,长度为10450米,面积为59250平方米,采用黑色路面。过水路面工程:8条路线共计11处,长度为787延米,面积为6489.5平方米,均为混合式过水路面。防护工程:共3条路线,设置3处片石混凝土挡土墙,长度为1050米,共4725立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2022年11月24日开工,2023年06月30日竣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6合同估算价:1449.3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近五年(指工程交工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独立承担过至少 1 项四级(含)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2021年度财务报告未出则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
3.4信誉要求:
3.4.1未被省级(含)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4.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4.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5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3.4.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及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并在有限期内;
3.5.2项目总工(1名):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5.3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5日(周六周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辽宁丽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路64-5-4门)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4万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1月11日09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 99 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5.5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阜新市)》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乡村公路管理站
办公地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族街9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418-8822593
招标代理:辽宁丽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路64-5-4门
邮政编码:123000
电 话:0418-5961111
邮箱地址:lnltxmgl@163.com
联 系 人:孙女士
开户单位:辽宁丽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合支行
开户账号:1200100008503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