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黄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2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黄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97469
(三)预算金额:220,000.00
(四)采购需求:
商务需求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5月17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1.日常服务。为采购人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为涉及采购人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等;为采购人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采购人洽谈、签约的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并代采购人草拟、修改、审查政府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书。2.法律接访。负责处理区内涉军人员的法律咨询,协助处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退役军人信访事项,并按要求建档造册。3.法治宣传、授课。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等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政策的宣讲工作,全年开展讲座活动、教育培训服务不少于4场。4.个案服务。调解部分涉军个案,协助退役军人向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5.网上指导服务。通过公众号等媒体开展涉军的普法宣传和接访服务。6.协助抓好退役军人政治思想指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协助管理退役军人政治思想指导员队伍,协助做好工作台账登记、动态更新工作数据。协助撰写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工作总结等材料,每季度至少梳理1篇政治思想指导员的先进事迹材料。7.平安建设考评和法治建设考评。按照平安建设考评和法治建设考评工作要求,提交相关考评材料。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张梓霞 82110174
采购单位:广州市黄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05月17日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97469
(三)预算金额:22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2-3 服务开始时间:2023年6月1日 | 负责局内的法律顾问与咨询服务,为区内广大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协助退役军人信访和调解工作等。 | 1 | 项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本项目限价为全包价,包含人工费、管理费、税金、工伤保险、高温补贴、采购代理服务费、服装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
2 | 中标律师事务所具备条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在广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必须具有20名以上受聘律师,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
3 | 项目服务人员总体要求:人数要求:2-3人。需委派2-3名持法律专业证书的律师常驻采购人服务地点为本项目进行服务。按照择优、退役军人优先的原则确定派遣服务人员;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执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法律专业毕业,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近3年内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影响从事岗位工作的重大疾病;具备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应用技能。 |
4 | 中标人应本着服务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为采购人委派身体健康并符合要求的专业人员,同时需监督管理指导服务人员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 |
5 | 中标人不定期开展服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保密教育及履职情况督导。 |
6 | 根据业务需要,服务人员为辖区退役军人提供上门法律服务。 |
7 | 对于需紧急处理的法律事务,服务人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形式,随时与采购人进行业务交流,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
8 | 对于复杂、疑难法律问题,服务方集体讨论分析后提出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
9 | 中标人定期向采购人如实反映项目执行情况及成效。配合采购人对服务人员开展工作检查、考核。 |
10 | 中标人派驻的服务人员需在工作期间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接受其提出的合理的意见建议,当采购人认为该派驻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时,需按要求更换派驻人员,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
11 | 中标人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服务计划书及有关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措施。中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工作伦理道德,执行服务计划书,全面完成项目的各项考核指标,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 |
12 | 工作时间:与采购人工作时间一致,工作时间确保服务人员在岗。如因工作紧急需要安排加班的,中标人应统筹安排补休。 |
13 | 服务人员对在工作中掌握各类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对于在服务过程中,接触到采购人工作秘密的驻点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与其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的条款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中标人应予以支持并组织协议的签订工作。 |
14 | 中标人在服务期间违反其服务承诺或招标文件要求或合同条款规定等情形,导致采购人无法完成预期的工作目标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采购人有权按合同总价的1%进行扣罚;如逾期30日则视为根本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
15 | 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统一为服务人员订制工作服,一年六套,其中夏季三套,冬季三套。 |
16 | 采购人与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服务人员由中标人管理,中标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工资、福利、保险等一切费用。中标人与服务人员签订的用工合同需在三个工作日内送采购人处备案。 |
17 | 若采购人加班期间要求提供相关服务的,中标人应按上班期间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保障工作。 |
18 | 服务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意外等工伤事故,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
19 | 驻派服务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中标人需借用本项目工作人员,须报请采购人批准,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
20 | 中标人须定期了解服务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求服务人员遵纪守法,遵守采购人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
21 | 中标人须组织服务人员开展保密教育、上岗前安全培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
22 | 中标人按照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绩效考核标准制定综合服务项目的考核制度,定期对服务人员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 |
23 | 驻点人员在工作中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经采购人、中标人双方认定或第三方机构认定后,由相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进行追偿。 |
24 | 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服务人员,在出现下列情况时,可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驻点人员进行更换: (1)违反采购人管理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采购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工作表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25 | 中标人应加强日常管理,提前知悉服务人员将要离职的,应确保人员更换的无缝衔接;因突发情况需更换服务人员的,中标人应在知道该突发情况起5日内重新安排工作人员到岗,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若超过5日未安排人员到岗,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扣除合同总价的1%作为赔偿;若超过30日未到岗则视为根本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
26 | 中标人应保证其派出的服务人员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如不能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的,中标人需在采购人意见提出2个工作日内要求该驻点人员作出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更换人员。如因驻点人员自身原因或意外情形而造成缺岗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中标人应在5日内重新派出符合条件的员工,补足缺岗人数;若超过30日仍未派出符合条件的员工则视为根本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5月17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1.日常服务。为采购人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为涉及采购人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等;为采购人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采购人洽谈、签约的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并代采购人草拟、修改、审查政府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书。2.法律接访。负责处理区内涉军人员的法律咨询,协助处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退役军人信访事项,并按要求建档造册。3.法治宣传、授课。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等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政策的宣讲工作,全年开展讲座活动、教育培训服务不少于4场。4.个案服务。调解部分涉军个案,协助退役军人向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5.网上指导服务。通过公众号等媒体开展涉军的普法宣传和接访服务。6.协助抓好退役军人政治思想指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协助管理退役军人政治思想指导员队伍,协助做好工作台账登记、动态更新工作数据。协助撰写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工作总结等材料,每季度至少梳理1篇政治思想指导员的先进事迹材料。7.平安建设考评和法治建设考评。按照平安建设考评和法治建设考评工作要求,提交相关考评材料。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张梓霞 82110174
采购单位:广州市黄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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