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湘江智谷人工智能科技新城及望江路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及修编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湘江智谷人工智能科技新城及望江路北片单元位于湖南湘江新区中南部,是长株潭城市群的区域核心位置,是湘江西岸科创发展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与长沙市和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全面落实全域全覆盖的规划要求,加强城市管控,指导该区域科学发展,根据湘江智谷人工智能科技新城及望江路北片单元及周边区域的实际情况,特开展《湘江智谷人工智能科技新城及望江路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及修编》工作。
二、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2020年11月)
4、《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
5、《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4年修改)
6、《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7、《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8、《长沙市总体城市设计与特色风貌区规划》
9、《湘江新区总体城市设计》
10、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已批控规、城市设计等相关规划。
三、技术规格: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北至梅江路,东至三环线、靳江河,南至望江路、含浦大道,西至长潭西高速、莲花镇,总用地面积为3217.41公顷。
规划范围示意图
二、总体要求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控规实施评估及控规修编两部分。
(一)控规实施评估主要工作内容
针对上版控规编制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摸底调查,从“目标+问题+治理”三种导向和“总体层面+管理单元”两个维度开展控规实施评估工作,从实施性、符合性、支撑性、安全性和品质性等角度对控规进行全方位的评估。
1、实施性评估
对控规和现状建设进行比对,评估现状实施情况以及未来各项设施落地的可实施性。一方面,通过收集土地供应、产业用地、现状用地容积率、控规修改、历年人口等核心数据,分析现状用地结构占比、产业占比、开发强度等分析控规的实施率;另一方面对总体建设情况、风貌塑造、开发建设时序、管控落实情况等偏差产生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
2、符合性评估
分析现有控规对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传导情况及各专项规划管控边界落实情况的评估。分别对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城市“五线”及其他控制线管等进行单项评估,找出“不符”的具体情形,分析存在矛盾和冲突的原因。
3、支撑性评估
支撑性评估是对控规与在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要内容的协调关系、行业管理规定重大调整、新编在编的上位规划重大变化的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响应建议。
包括已编控规是否与“三区三线”存在边界冲突,是否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是否满足城镇开发边界内“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规模需求;是否满足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中远期重点建设项目需求;已编控规成果是否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数据化,是否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规划许可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情况。
4、安全性评估
对重点区域建设现状是否满足控规及城市安全要求进行评估,并提出补救措施和建议,评估内容包括地质灾害防护、综合防灾减灾、临避性要素、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区域等。
5、品质性评估
品质性评估集中体现了城市“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的要求,是区别于以往控规评估内容的。主要评估控规是否体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绿色低碳、城市更新、社区生活圈等新理念和新要求,同时兼顾对城市重要地段建设品质的评估。
6、综合评估结论
根据评估情况,梳理提炼实施性、符合性、支撑性、安全性、品质性评估结论,并对下一步控规修编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商业服务设施、绿地广场与开敞空间、城市安全、城市品质等内容提出建议和要求,完善片区公共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改善人居环境品质。
(二)控规修编主要工作内容
1、总规和专项等上位规划内容落实与反馈:落实在编的《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等内容与要求,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周边片区规划的衔接。结合片区及周边地区发展需要,明确片区发展目标与定位,确定规划区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三线”管控要求,探索并确定合理的用地比例结构和控制要求。
2、用地功能与布局优化:根据片区规模与特征,在存量用地与可更新用地的基础上,结合片区发展定位,围绕片区开发建设、城市更新、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用地进行指标精准优化管控和城市风貌提升,优化片区功能结构与用地布局。
贯彻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要求,对规划区内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促进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3、“刚弹结合”的全要素空间管控体系:制定各地块的开发控制要求,包括开发强度、建筑限高、设施配套、土地兼容和城市设计引导等,探索城市更新用地、生态用地、农业农村用地管控指标体系及管控方式,按照控规单元化管理模式的实施要求构建“刚弹结合”的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体系。
4、控规编制内容完善与提升:按照控规编制指南要求完善控规编制成果,从功能与规模、土地利用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公用设施规划、绿地与广场规划、城市五线管控、城市设计指引等方面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三、主要规划内容
(一)现状研究及评估
解读上层次规划、相关规划,对已批的规划、用地、公共服务及市政基础设施等进行研究总结,重点针对城市功能、产业、配套设施、交通、风貌现状进行分析。充分利用现状调查和已批已建项目成果,对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建筑物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现状、道路交通状况、公用设施现状、消防设施等进行分析和评价,对控规依据图存在的勘误情况进行详细说明。结合实施评估结论,综合分析现状以及原控规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本次规划的基本思路和对策。
(二)明确目标定位
落实最新的《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成果对规划片区功能结构与分区的相关要求,结合片区自身的发展现状情况及未来发展建设的需要,明确片区的主体定位。
(三)合理确定规模
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最新成果进行衔接,结合建设用地现状情况分析,合理确定片区建设用地规模,并提出合适的规划人口规模。
(四)用地布局规划
结合片区总体定位与产业定位,确定片区用地功能和产业布局结构,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布局。依据产业发展及开发需求,配置各类用地的规模与比例。
(五)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依据容积率管理相关规定确定地块的开发强度与控制指标,如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结合轨道站点等合理确定高强度开发区。
(六)道路交通规划
落实上层次规划道路交通体系,衔接好与周边片区的道路联系,理顺内部交通,形成完善的道路交通系统。衔接落实轨道交通等规划线路与站点;合理确定各级道路的走向、红线位置、断面形式,合理配置公交线路、站场和站点位置及公共停车场布局,并结合绿地、水系及用地功能情况,构建片区良好的慢行交通系统。
(七)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结合人口规模与用地布局,预测公共服务设施需求。落实上位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要求,以生活圈为导向构建居住区级公共配套设施体系,按照服务类型和范围,确定各类公共设施的规划原则、分布位置、用地界线、使用性质、设施规模、服务范围及其它规划控制要求。
(八)公用设施规划
结合人口规模与用地,预测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电力、通信等各类市政设施的需求,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的市政设施,并与已编、在编专项规划进行衔接,合理布局本片区内的市政设施与管网。
(九)绿地与公共开敞空间规划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绿地与公共开敞空间规划,结合片区山体、水系、路网及重要的节点,合理配置规划区内各类绿地、广场、公园,构筑开敞空间体系,形成蓝绿共织的生态景观系统。
(十)城市防灾避难场所规划
结合用地布局要求和专业部门的意见,合理构建综合防灾体系,明确综合防灾设施布局和控制要求。
(十一)五线规划控制
根据片区规划,划定片区五线控制范围,明确五线控制要求。
(十二)地下空间管控
根据片区实际和专项规划,落实地下空间管控要求。
(十三)城市设计引导
确定整体空间布局结构,明确高层、多层及低层建筑的空间布局,并且明确标志性建筑的布局,确定重要界面和景观视廊的控制要求。
(十四)规划管控
根据控规单元化管理模式的实施要求提出“刚弹结合”的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规则。
(十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提出对规划区各种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规划区特有的自然资源、景观资源的保护措施,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措施。
(十六)近期建设计划
根据片区发展要求,结合规划实际,提出近期建设项目。
(十七)经济评估
需合理规划政府投资建设类项目,确保该类项目布局合理、经济适应性综合效益整体较高,满足《湖南湘江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设计优化管理办法》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进度安排
本项目共分为控规实施评估及控规修编两个阶段。详细安排如下:
(一)控规实施评估阶段
1、现状调研及基础资料收集(预计1个月)
主要对控规范围进行实地踏勘,对相关部门进行座谈、收集整理相关规划和建设资料,全面了解片区已有规划、审批及现状建设情况。
2、实施评估初步成果编制(预计1个月)
对片区控规编制内容及现状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明确现状存在及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析规划与建设成效与不足,编制完成实施评估初步成果,提交采购人进行审查。
3、实施评估正式成果编制(预计1个月)
根据采购人、部门及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实施评估正式成果。
(二)控规修编阶段
1、控规修编初步方案编制(预计1个月)
在实施评估的基础上,编制控规修编初步方案,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汇报,召开专家及部门评审会。
2、控规修编初步成果编制(预计2个月)
根据专家及部门意见对控规修编成果进行完善,编制形成控规修编初步成果,提交采购人进行审查,并与发改、住建、教育、交通等部门对接,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成果审查。
3、控规修编送审成果编制(预计1个半月)
对初步成果进行完善,落实专家及部门意见,并公示,形成送审成果上报市政府。
4、控规修编正式成果编制(预计2个月)
根据市政府批复意见修改完善,提交控规修编正式成果入库归档。
二、项目完成时间:项目总体要求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成果要求:
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和附件(说明书、现状调研报告、基础资料汇编等)三部分,其内容和深度达到控规编制深度及标准要求。正式成果须提交电子文件光盘 2 张(含全套 dwg 格式、jpg 格式图纸,doc 格式文本说明书,ppt 或 pdf 格式汇报文件),规划文本采用doc、pdf等格式,图纸数据库文件采用dwg、shp、jpg等文件格式,符合湘源控规规划依据图入库要求,纸质装订成果 6 套。
(一)控规实施评估成果
主要包括:
1、实施评估报告
2、实施评估图集
3、附件,主要包括相关数据统计汇总表、会议纪要、意见及处理情况等。
(二)控规修编成果
主要包括:
1、控规编制文本
2、图集
3、附件,主要包括说明书、现状调研报告、基础资料汇编、会议纪要、意见及处理情况等。
六、验收标准:
(一)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简易程序验收。
(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一、付款方式:
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开展后,完成初步成果并通过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并提交正式成果且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
二、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费用(如有),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本项目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如被采购人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造假,取消其成交资格,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成交人承担。
五、供应商须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供应商须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供应商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供应商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六、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湘江智谷人工智能科技新城及望江路北片单元位于湖南湘江新区中南部,是长株潭城市群的区域核心位置,是湘江西岸科创发展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与长沙市和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全面落实全域全覆盖的规划要求,加强城市管控,指导该区域科学发展,根据湘江智谷人工智能科技新城及望江路北片单元及周边区域的实际情况,特开展《湘江智谷人工智能科技新城及望江路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及修编》工作。
二、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2020年11月)
4、《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
5、《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4年修改)
6、《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7、《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8、《长沙市总体城市设计与特色风貌区规划》
9、《湘江新区总体城市设计》
10、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已批控规、城市设计等相关规划。
三、技术规格: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北至梅江路,东至三环线、靳江河,南至望江路、含浦大道,西至长潭西高速、莲花镇,总用地面积为3217.41公顷。
规划范围示意图
二、总体要求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控规实施评估及控规修编两部分。
(一)控规实施评估主要工作内容
针对上版控规编制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摸底调查,从“目标+问题+治理”三种导向和“总体层面+管理单元”两个维度开展控规实施评估工作,从实施性、符合性、支撑性、安全性和品质性等角度对控规进行全方位的评估。
实施评估技术路线 |
1、实施性评估
对控规和现状建设进行比对,评估现状实施情况以及未来各项设施落地的可实施性。一方面,通过收集土地供应、产业用地、现状用地容积率、控规修改、历年人口等核心数据,分析现状用地结构占比、产业占比、开发强度等分析控规的实施率;另一方面对总体建设情况、风貌塑造、开发建设时序、管控落实情况等偏差产生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
2、符合性评估
分析现有控规对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传导情况及各专项规划管控边界落实情况的评估。分别对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城市“五线”及其他控制线管等进行单项评估,找出“不符”的具体情形,分析存在矛盾和冲突的原因。
3、支撑性评估
支撑性评估是对控规与在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要内容的协调关系、行业管理规定重大调整、新编在编的上位规划重大变化的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响应建议。
包括已编控规是否与“三区三线”存在边界冲突,是否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是否满足城镇开发边界内“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规模需求;是否满足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中远期重点建设项目需求;已编控规成果是否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数据化,是否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规划许可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情况。
4、安全性评估
对重点区域建设现状是否满足控规及城市安全要求进行评估,并提出补救措施和建议,评估内容包括地质灾害防护、综合防灾减灾、临避性要素、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区域等。
5、品质性评估
品质性评估集中体现了城市“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的要求,是区别于以往控规评估内容的。主要评估控规是否体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绿色低碳、城市更新、社区生活圈等新理念和新要求,同时兼顾对城市重要地段建设品质的评估。
6、综合评估结论
根据评估情况,梳理提炼实施性、符合性、支撑性、安全性、品质性评估结论,并对下一步控规修编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商业服务设施、绿地广场与开敞空间、城市安全、城市品质等内容提出建议和要求,完善片区公共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改善人居环境品质。
(二)控规修编主要工作内容
1、总规和专项等上位规划内容落实与反馈:落实在编的《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等内容与要求,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周边片区规划的衔接。结合片区及周边地区发展需要,明确片区发展目标与定位,确定规划区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三线”管控要求,探索并确定合理的用地比例结构和控制要求。
2、用地功能与布局优化:根据片区规模与特征,在存量用地与可更新用地的基础上,结合片区发展定位,围绕片区开发建设、城市更新、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用地进行指标精准优化管控和城市风貌提升,优化片区功能结构与用地布局。
贯彻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要求,对规划区内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促进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3、“刚弹结合”的全要素空间管控体系:制定各地块的开发控制要求,包括开发强度、建筑限高、设施配套、土地兼容和城市设计引导等,探索城市更新用地、生态用地、农业农村用地管控指标体系及管控方式,按照控规单元化管理模式的实施要求构建“刚弹结合”的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体系。
4、控规编制内容完善与提升:按照控规编制指南要求完善控规编制成果,从功能与规模、土地利用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公用设施规划、绿地与广场规划、城市五线管控、城市设计指引等方面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三、主要规划内容
(一)现状研究及评估
解读上层次规划、相关规划,对已批的规划、用地、公共服务及市政基础设施等进行研究总结,重点针对城市功能、产业、配套设施、交通、风貌现状进行分析。充分利用现状调查和已批已建项目成果,对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建筑物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现状、道路交通状况、公用设施现状、消防设施等进行分析和评价,对控规依据图存在的勘误情况进行详细说明。结合实施评估结论,综合分析现状以及原控规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本次规划的基本思路和对策。
(二)明确目标定位
落实最新的《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成果对规划片区功能结构与分区的相关要求,结合片区自身的发展现状情况及未来发展建设的需要,明确片区的主体定位。
(三)合理确定规模
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最新成果进行衔接,结合建设用地现状情况分析,合理确定片区建设用地规模,并提出合适的规划人口规模。
(四)用地布局规划
结合片区总体定位与产业定位,确定片区用地功能和产业布局结构,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布局。依据产业发展及开发需求,配置各类用地的规模与比例。
(五)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依据容积率管理相关规定确定地块的开发强度与控制指标,如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结合轨道站点等合理确定高强度开发区。
(六)道路交通规划
落实上层次规划道路交通体系,衔接好与周边片区的道路联系,理顺内部交通,形成完善的道路交通系统。衔接落实轨道交通等规划线路与站点;合理确定各级道路的走向、红线位置、断面形式,合理配置公交线路、站场和站点位置及公共停车场布局,并结合绿地、水系及用地功能情况,构建片区良好的慢行交通系统。
(七)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结合人口规模与用地布局,预测公共服务设施需求。落实上位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要求,以生活圈为导向构建居住区级公共配套设施体系,按照服务类型和范围,确定各类公共设施的规划原则、分布位置、用地界线、使用性质、设施规模、服务范围及其它规划控制要求。
(八)公用设施规划
结合人口规模与用地,预测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电力、通信等各类市政设施的需求,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的市政设施,并与已编、在编专项规划进行衔接,合理布局本片区内的市政设施与管网。
(九)绿地与公共开敞空间规划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绿地与公共开敞空间规划,结合片区山体、水系、路网及重要的节点,合理配置规划区内各类绿地、广场、公园,构筑开敞空间体系,形成蓝绿共织的生态景观系统。
(十)城市防灾避难场所规划
结合用地布局要求和专业部门的意见,合理构建综合防灾体系,明确综合防灾设施布局和控制要求。
(十一)五线规划控制
根据片区规划,划定片区五线控制范围,明确五线控制要求。
(十二)地下空间管控
根据片区实际和专项规划,落实地下空间管控要求。
(十三)城市设计引导
确定整体空间布局结构,明确高层、多层及低层建筑的空间布局,并且明确标志性建筑的布局,确定重要界面和景观视廊的控制要求。
(十四)规划管控
根据控规单元化管理模式的实施要求提出“刚弹结合”的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规则。
(十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提出对规划区各种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规划区特有的自然资源、景观资源的保护措施,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措施。
(十六)近期建设计划
根据片区发展要求,结合规划实际,提出近期建设项目。
(十七)经济评估
需合理规划政府投资建设类项目,确保该类项目布局合理、经济适应性综合效益整体较高,满足《湖南湘江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设计优化管理办法》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进度安排
本项目共分为控规实施评估及控规修编两个阶段。详细安排如下:
(一)控规实施评估阶段
1、现状调研及基础资料收集(预计1个月)
主要对控规范围进行实地踏勘,对相关部门进行座谈、收集整理相关规划和建设资料,全面了解片区已有规划、审批及现状建设情况。
2、实施评估初步成果编制(预计1个月)
对片区控规编制内容及现状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明确现状存在及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析规划与建设成效与不足,编制完成实施评估初步成果,提交采购人进行审查。
3、实施评估正式成果编制(预计1个月)
根据采购人、部门及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实施评估正式成果。
(二)控规修编阶段
1、控规修编初步方案编制(预计1个月)
在实施评估的基础上,编制控规修编初步方案,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汇报,召开专家及部门评审会。
2、控规修编初步成果编制(预计2个月)
根据专家及部门意见对控规修编成果进行完善,编制形成控规修编初步成果,提交采购人进行审查,并与发改、住建、教育、交通等部门对接,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成果审查。
3、控规修编送审成果编制(预计1个半月)
对初步成果进行完善,落实专家及部门意见,并公示,形成送审成果上报市政府。
4、控规修编正式成果编制(预计2个月)
根据市政府批复意见修改完善,提交控规修编正式成果入库归档。
二、项目完成时间:项目总体要求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成果要求:
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和附件(说明书、现状调研报告、基础资料汇编等)三部分,其内容和深度达到控规编制深度及标准要求。正式成果须提交电子文件光盘 2 张(含全套 dwg 格式、jpg 格式图纸,doc 格式文本说明书,ppt 或 pdf 格式汇报文件),规划文本采用doc、pdf等格式,图纸数据库文件采用dwg、shp、jpg等文件格式,符合湘源控规规划依据图入库要求,纸质装订成果 6 套。
(一)控规实施评估成果
主要包括:
1、实施评估报告
2、实施评估图集
3、附件,主要包括相关数据统计汇总表、会议纪要、意见及处理情况等。
(二)控规修编成果
主要包括:
1、控规编制文本
2、图集
3、附件,主要包括说明书、现状调研报告、基础资料汇编、会议纪要、意见及处理情况等。
六、验收标准:
(一)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简易程序验收。
(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一、付款方式:
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开展后,完成初步成果并通过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并提交正式成果且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
二、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费用(如有),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本项目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如被采购人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造假,取消其成交资格,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成交人承担。
五、供应商须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供应商须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供应商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供应商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六、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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