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瓦房店支行对公账户开户企业首套印章刻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1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瓦房店支行对公账户开户企业首套印章刻制项目进行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邀请。欢迎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瓦房店支行对公账户开户企业首套印章刻制项目

二、采购编号

WFDFW2024-04

三、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

瓦房店对公账户开户企业首套印章刻制项目,预算金额18万(含税),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供应商数量4家,共享预算额度

响应缺漏项处理:

R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4共享预算额度)。

交货期:按需制作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后审、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后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人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R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

第二阶段:磋商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公安部《印章治安管理办法》所有规定的条件和内容。

)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R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R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R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1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供应商应未被宣告破产。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 间:2024510日起至2024517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方式1现场领取

点: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领取磋商采购文件。

申请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参考基本资格要求及特定资格要求);

3.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供应商联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

说明:上述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套,需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为不涉密材料,所有供应商资料恕不退还。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领取方式2:电子邮件领取

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XXXXXX@bank-of-china.com,邮件题目注明“领取XX项目邀请文件”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介绍信或授权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个电子件。

 取:领取文件免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

、踏勘:

、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202452413:00-13:30(北京时间)。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452413: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在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4楼会议室(大连市瓦房店市新华路6号)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411-8258715

举报邮箱:派驻纪检第九组<pzjjwfd_dl@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瓦房店市新华路六号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纪委办公室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址:大连市瓦房店市新华路6号

   编:116300

联系人:陈冬 电话0411-85605113 13591181606、冯光明 电话0411-85605129 1584089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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