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记者派驻、团队服务、技术支撑的运作模式,由星沙时报编委会成员牵头成立县市监局融媒服务站团队,并向甲方排至2名记者常驻市监融媒服务站办公,按照5.2质量要求完成合同标的服务。
1.专职记者联点常驻。长沙星沙时报传媒有限公司派出2名业务能力强的专业记者驻点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办公,深度挖掘并推广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各项工作的创新举措、最新成效、典型做法、优秀干部职工典型事迹等。
2.通讯员队伍建设。为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培养一支经验丰富的通讯员队伍,定期组织通讯员开展写作、摄影、新媒体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供小程序采编系统、总编辑在线改稿等服务。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的专业培训,培养出一支覆盖广、懂业务的通讯员队伍。
3.智囊团上门服务。由星沙时报主要领导组成智囊团上门服务,为长沙县市场监管局量身定制宣传方案,确保完成各项宣传考核任务。全年不少于1次。
4.《星沙时报》专栏专版。在《星沙时报》开设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专栏,及时报道相关工作动态,并在相应节点开设专版刊发工作亮点举措和成效,向县委、县政府和广大人群众展示工作成绩和风采。专栏全年不少于150篇;专版宣传全年共4次,每次规格为整版。
5.微信公众号代维运营。长沙星沙时报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代维运营长沙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心工作,策划主题文章并在微信公众号推送,每周发布1-4期,并择优在“星沙时报”官方微信公众号刊发。同时,在社会热点事件出现时,结合社会事件和专业知识第一时间创作出微文及其他新闻产品。
6.掌上星沙客户端。在掌上星沙APP首页开设“长沙县市场监管局”专属频道,第一时间发布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工作动态及创新做法、典型事迹。根据需求,在掌上星沙、掌上长沙客户端开展直播服务和投票活动。
7.视频创作拍摄。以“创意+原创”为主,围绕食品安全及全局其他工作拍摄相关视频,对19个镇街食品安全工作及群众关注度高的网红店进行检查,以视频的形式进行展现,提高老百姓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全年拍摄视频总时长约32分钟。
8.对外宣传推稿。向人民日报人民号、学习强国、今日头条、新湖南、时刻新闻、星辰头条等客户端平台,人民网、新华网、红网、华声在线、星辰在线等主流网站推荐精选内容。中央媒体每年推送6条以上精选内容,省市级媒体每年推送24条以上精选内容。
1、提供《星沙时报》4个整版专版的截图以及链接。
2、提供《星沙时报》150篇专栏的截图以及链接。
3、提供“长沙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截图及链接。
4、提供掌上星沙客户端“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属频道的截图和上级媒体推稿链接。
5、提供围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及全局其他工作拍摄的相关视频,原文件存档。
1、甲方对融媒服务站出品内容具有指导权和决定权。
2、乙方派驻甲方的2名常驻人员,其工作时间与采购方工作时间保持一致,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需履行。
3、乙方需安排专职人员负责“长沙县市场监管”公众号的日常运营维护,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数量、质量制作发布公众号。
4、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及软件、数据等信息内容要负责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进行转移、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以任何方式披露、允许、提供他人使用,或从事任何其他非本合同项目之外的商业或经营活动。此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解除。
5、宣传作品的著作权等一切权力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者提供、出售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7.3乙方派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工作及管理制度,并按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因乙方工作人员的失误或故意人为损害、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及实施本项目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合同款项。如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需按欠付金额支付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7.5乙方须对该合同项下合作内容所涉质量负责,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新闻、深度报道、相关稿件等在内的所有宣传服务的或提供的宣传服务不合格的,经甲方提出意见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按要求整改,在指定期限内未能按要求整改的,乙方应承担合同金额总额的1%天的逾期违约金。
7.6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7.7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一方都不得随意提前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总额的30%违约金。
1、具体服务明细,可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在甲乙双方沟通确认后,对相关合作内容进行等价替换。
2、本合同及附件所约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联系方式为双方所约定的有效送达方式(包括诉讼、执行等文书的送达)。如需改变,需提前通知对方。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