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dx-zfcgfw-2019082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女士027-8789191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09/24
公告正文
咸丰县老城区污水处理及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丰县老城区污水处理及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HBDX-ZFCGFW-20190828

一、采购条件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其咸丰县老城区污水处理及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咸丰县老城区污水处理及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PPP项目

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实施机构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在授权范围内负责PPP项目的前期评估论证、实施方案编制、社会资本选择、资产经营权转让、特许经营权授予、项目合同签订、项目组织实施以及合作期满移交等工作

2.4政府方出资代表:本项目的政府出资代表咸丰县国有资本运营投资有限公司,与成交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下称“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维、移交等工作。

2.5 项目概况:

2.5.1 项目所在地

污水管网主干管改造及道路恢复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咸丰县主城区武梁路、幺妹子路、龙泰小区等20余条道路排水主支干管。高乐山镇咸丰县污水处理厂位于城区污水主干管下游末端,城区东南方。镇区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则分别处于坪坝营镇筒车坝、清坪镇毛家坎和香树丫口。镇区管网完善主要为清坪镇收集管网、坪坝营镇收集管网、朝阳寺镇的收集管网。清坪镇收集管网覆盖范围主要包括毛家坎片区和香树丫口片区。坪坝营镇收集管网覆盖范围主要包括甲马池集镇、白果树村、筒车坝村等。朝阳寺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主要包括兰家坝、黄虎坪、周家坝、茅草坪等村。

2.5.2 项目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涉及多项子项工程,包括污水管网完善和改造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道路恢复、电线杆及管线迁改等。污水管开挖过程中,同步开挖供水管沟,供水管道铺设由县水务集团同步实施。 具体建设内容以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为准。

1、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内容: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主要包括坪坝营镇污水处理厂、清坪镇两座污水处理厂和高乐山镇咸丰县污水处理厂。坪坝营镇污水厂位于筒车坝,提标建设规模为1250m3/d,主要内容为提标改造新增膜工艺深度处理系统;清坪镇两座污水厂站分别位于毛家坎和香树丫口,提标建设规模分别为100m3/d和900m3/d,主要内容为提标改造新增膜工艺深度处理系统;咸丰县污水厂则位于白水坝,扩建规模为2万m3/d(现有1万m3 /d 基础上新增1万m3/d),主要内容为新增高效纤维滤池深度处理系统,并扩建一组氧化沟、二沉池污水处理构筑物。出水指标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提升至一级A。

2、污水管网完善和改造工程内容:

本项目污水管网完善和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楚蜀一桥至县政府段、幺妹子路、前胜路、金烟路、击鼓寨路、大坝龙泰小区、北门沟、东门沟、纸坊沟、大捷路、232省道(城西客运站~232省道与宣黔高速交汇处附近)、232省道(杨关加油站~咸丰县污水处理厂)、解放路、红旗路、乐山街、十字街、徐家坝、观音桥、小河坝、大田坝等道路及周边未实施污水管网的区域进行污水管网全覆盖建设。项目主城区管道DN200~DN1000,总建设长度约80公里。镇区污水收集管网包括三个镇区(坪坝营镇、朝阳寺镇、清坪镇)的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和覆盖建设,总建设长度约40公里。朝阳寺镇主管网已完成设计,支管网也已设计完成,本工程主要完成收集管网DN150~DN300,总长度约15km。清坪镇主管网已完成设计,本工程主要完成支管网及收集管网DN150~DN300,总长度约10km。坪坝营镇主管网已完成设计,本工程主要完成支管网及收集管网DN150~DN200,总长度约15km。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管网按实际长度及工程量结算。

3、道路恢复内容:基于现有污水主干管改造及完善新建的污水管网,同步改造相应道路、人行道、绿化和亮化工程。人行道破除恢复面积约17500m2,车行道破除恢复面积约123000m2。管网建设中,对需要进行迁改的路灯、电杆以及其它管线进行迁移。

2.5.3项目运营维护内容

本项目初步确定项目公司的运维内容主要包括污水管网完善和改造工程、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等项目的运营维护工作,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咸丰县政府或本项目实施机构指定的要求由社会资本或其因需设立的项目公司应承担的运营维护工作,并保证项目合作期间的运营维护质量。本次实施方案的运维成本、绩效考评以项目的建设内容边界范围进行确定。本项目实际运维中,运维范围可由政府方根据当时运维体制进行适当调整。本项目运维内容以《PPP项目合同》中约定为准,项目运维方案由项目公司具体制定。

2.5.4项目合作期限:

本次PPP项目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工程合作期为26.5年(含建设期1.5年)。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完成咸丰县现行规定的所有竣工验收手续后即进入运营期(若竣工验收因故延误,以双方认可的实际交付日起进入运维期)。

2.5.5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进行了重新测算。同时,计入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价款。因此本方案采用的投资额为51268.90万元(含征地拆迁费3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7945.01万元,经营权转让价款1157.0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2166.85万元。

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拟定本项目资本金约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10255.90万元),其余80%(41013.00万元)通过融资方式筹集。

2.5.6运作模式及回报机制:

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中的BOT+ROT(建设-运维-移交+改建—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即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政府授权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合作期满,项目公司无偿将项目资产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ROT部分:涉及高乐山镇咸丰污水处理厂、清坪镇2座污水处理厂、坪坝营镇污水处理厂经营权转让并进行提标升级改造。同时运营维护高乐山镇咸丰污水处理厂、坪坝营镇污水处理厂、清坪镇2座污水处理厂、朝阳寺镇污水处理厂及四个乡镇已建成转让的配套雨污水管网。

BOT部分:高乐山镇、清坪镇、坪坝营镇、朝阳寺镇需要完善的部分管道的建设及城区道路恢复及绿化(含管线迁移)。

2.5.7产出说明:

本项目产出主要包括公共产品和服务。公共产品为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的污水处理厂、污水配套管网、道路、人行道、绿化及相关的附属设施等工程。公共服务为工程提供符合相关运维标准的运营维护服务。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申请人特定条件

3.2.1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2 资质要求

1、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需具备本条件。

3.2.3财务要求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中各方共同有能力对外融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资金,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银行(含其分行及支行)出具的的授信证明或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函,按其累计金额计算。

3.2.4信誉要求

1、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如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申请人须提供声明函;

2、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申请人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判定以资格预审小组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查询结果为准);

3、申请人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由申请人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判定以资格预审小组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查询结果为准)。

3.2.5 其他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的申请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负有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项目投融资建设工作的责任。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应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建设责任方或投融资责任方);联合体中须明确承担主要建设责任方、主要投融资责任方、主要设计责任方、运营责任方,承担主要建设责任方和主要投融资责任方的可为同一单位,也可为不同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融资、建设、运营及运维等责任义务;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实施机构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一旦组建,磋商期间不得更改。

《联合体协议》参照本公告附件。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均可参与本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本PPP项目竞争性磋商。

五、政府采购政策

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10时00分。

7.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16号恒大世纪广场49楼)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营屏寨路50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718-682372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16号恒大世纪广场49楼

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027-87891918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管理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