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配套商住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补充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泉建招字[2023]026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配套商住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配套商住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23]026号),现就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及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关于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项目合同》第13页约定“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甲方在本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总承包合同》第101页约定“发包人在本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此两处条款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垫资建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二十六条“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垫资建设”,建议以上两处合同条款修改为甲方“在项目开工后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
回复:《项目合同》7.2.2 款中“甲方在本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修改为“甲方在开工后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总承包合同》17.3.1款中“发包人在本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农民工工资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开工后按月支付),根据去化率确定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上限。(1)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①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承包人在本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于每月25日前向咨询人书面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发包人按当期经核定实际完成合格合同工程量的85%(首期应扣除已拨付的农民工工资)拨付进度款,同时累计已拨付进度款(含农民工工资)不得超过该时点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上限”修改为“发包人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同时根据本条款第(2)条的约定确定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上限。(1)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①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承包人于每月25日前向咨询人书面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发包人按当期经核定实际完成合格合同工程量的85%拨付进度款,同时累计已拨付进度款(含农民工工资)不得超过该时点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上限”。
问题2: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报价信息中“施工质量标准”和“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因字数较多导致软件中无法完整填写,请问是否可以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明确回复是或者否。
回复:可以填写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3:请提供项目红线图、可研性研究报告、初步勘察报告、相关图纸资料。
回复:详本补充通知(一)附件。
问题4:请明确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及装配率要求。
回复:详招标文件第二章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项中“25、本项目装配式建筑一体化设计(含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应按照《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2020〕4号)文、《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文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要求进行设计,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30%(含),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
问题5:设计工期60个日历日,可否桩基先行,不影响后续现场施工进度。
回复:可以。
问题6:第五章建造标准构造做法表防水保温等材料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前提下,能否自行设计替换。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7:本项目联合体不超过3家,但招标文件仅对设计及施工资质做要求,若设计、施工与负责项目销售运营工作的单位组联合体投标,请问负责项目销售运营工作单位资质不做要求?
回复:本项目资格条件中对负责项目销售运营任务的单位资质不做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招标文件P55/2.2.4(4)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若实际已经竣工的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能查询到合同等基本信息,但查询不到竣工信息,请问可否提供此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证明材料即可?请明确。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竣工验收信息的,不符合业绩加分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9:若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请问持有合格有效的建安B或者交安B证是否满足条件?
回复:本工程为房屋建筑工程,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建安B证,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商务文件“目录:七、其他资料”与P109“八、其他资料”标题序号不一致。
回复:以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商务文件“目录:七、其他资料”为准。
问题11:投标文件合标的页面是A4,效果图和图纸能否采用A3。
回复: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为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详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7项约定。
问题12:投标保证金能否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
回复: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电子投标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提交,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3:投标时间较短,能否延迟投标截止时间。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时间节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设置,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4: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实际销售均价低于最低销售均价时,应向招标人支付补偿金。按照规定,例如最低销售均价为15000元/平方米,实际销售均为14000元/平方米,则中标人需补偿约4000万,补偿金标准是否可修改?
回复:本项目补偿标准已明确,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5: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上限与项目去化率挂钩。是否项目进度款与项目去化率不挂钩,按项目形象进度支付?
回复:详本补充通知(一)“一、关于投标人疑问的回复”中问题1的答复。
问题16:根据招标文件,在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开始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是否按在项目开工后,按项目形象进度支付?
回复:详本补充通知(一)“一、关于投标人疑问的回复”中问题1的答复。
问题17:根据招标文件,车位售价单价不得低于12万元/个,才可办理结案考核。车位销售是否由甲方自行销售,不与结案考核挂钩。
回复:本项目结案考核标准已明确,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8: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最低销售均价在13000元/平方米~16000元/平方米竞争确定,是否已做市场价格调研,是否可以修改?且由于房地差市场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改为由中标方出具销售方案,甲方审批后进行销售,最低销售均价不作为评分标准。
回复:本项目最低销售均价已明确,按招标文件执行。
、需要补充通知的其他事项
1、《工程总承包合同》26.2资金监管中增加“26.2.2 本项目工程款拨付需设立专用账户,专用账户需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银行共同管理,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销售运营服务合同》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中“乙方在本项目达到结案考核条件以前,不得在本项目半径10公里范围内承接其他楼盘的代理,若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销售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修改为“乙方在本项目达到结案考核条件以前,不得在本项目半径1.5公里范围内承接其他楼盘的代理,若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销售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
3、《项目合同》8.5结案考核条件“项目达到结案考核条件的标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增加以下条款“③剩余未销售的商品房在主管部门备案的一房一价表(一房一价表在主管部门备案前须经甲方参与审定)中定价低于所有商品房定价均价的比例不得高于50%”。

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泉州市丰泽区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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