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潦河澡溪支流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新县潦河澡溪支流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春市奉新县。
2.2规模:本工程的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招标控制价33489053.50元。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河道治理工程、建筑物工程、工程标准化管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有在建项目。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施工标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标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25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上午09时30分整,
开标地点为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5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6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资格审查结果。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7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投标。
7.8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9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10本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开设严格按照赣人社规[2022]3 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和赣人社规[2022]4 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在提交履约保证金时,同时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11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广使用电子保函的函(宜市发改函〔2024]6号)”规定投标保证金新增“宜春市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可以自主选择通过“宜春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电子保函,保函申请流程及申请网址详见:https://www.yichunjinfu.com/home。选择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的,须上传电子保函。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宜春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客服电话:0795-3669002。
7.12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奉新县水利局(电话:0795-4622883)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奉新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址:奉新县水利局
联系人:魏福司
电话:159705665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038号
联系人:陈刚
电 话:0791-87357106
2024年9月24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奉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县支行
2、户名:奉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
3、户名:奉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
4、户名:奉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奉新支行
5、户名:奉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