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限三年,服务费合计金额:人民币贰佰玖拾贰万玖仟壹佰零肆元整(2929104.00元/3年)。
1、现场服务
2、管理事项:(1)公共环境卫生,包括管理范围内公共场所及房屋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2)巡视检查、值班值守、学生宿舍管理、安全保卫、商店售货等。(3)管理与物业相关的档案资料等。
按季支付。甲方根据每个季度对乙方的考核计分情况,每季度末支付当个季度的服务费用,乙方按季度向甲方出具发票后,甲方向乙方结算支付费用,每季度支付标准为:贰拾肆万肆仟零玖拾贰元整(¥244092.00元)/季。
一、服务人数及要求
1、乙方首次向甲方派驻项目经理、保安员、宿管员、保洁员、售货员等人数19 人,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及考核结果提出增减人员。乙方增减人员以优质完成工作任务为目的,若乙方增加人数,甲方不再另行提高服务费。
2、乙方向甲方派驻的人员要求:(1)所有岗位人员年龄,男性:在20-60周岁之间,女性:20-55周岁之间,无传染疾病。(2)项目经理需具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责任心强,服从校方安排;保安员要求具备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技能;保洁员要求品貌端正、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朴实肯干,能吃苦耐劳经培训具有清洁工作标准操作技能;宿管员、售货员需初中以上文化,品貌端正、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朴实肯干,能吃苦耐劳。(3)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讲求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4)热爱物业管理工作,追求卓越,勇于创新,勤奋敬业,具有奉献精神。(5)身体条件达标。所录用人员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犯罪记录、品行端正、有从业经历和熟练技能。
二、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容及标准
(一)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宁乡市第五高级中学区域所有公用场地、公共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公共区域等。
(二)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
1、公共建筑及构筑物、公共设施设备的看护管理。
2、室内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
3、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
4、学校区域内安全防范管理。
5、学校商店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
(1)24小时定点值班与不定期巡逻相结合,维护好校内的公共秩序,做好校内的各类安全防范工作。
(2)根据甲方的决定和要求,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做好巡查守护、维护好公共秩序、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
(3)保安人员统一着装,文明执勤,讲究礼貌,姿态规范。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做好学校各项重大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6、环境维护管理
(1)负责服务项目范围室内室外的卫生清洁、垃圾收集和消毒工作。
(2)及时对校内水道、排水排污系统的清疏,保障各排水管道畅通。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做好学校各项重大活动保洁保障工作。
7、甲方采用考核评分制的方式每季对乙方服务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的支付进行挂钩管理。
8、由于乙方工作失误致使甲方财产、财物损失,由乙方按照实物价格的1-2倍赔偿。
按国家及行业标准。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参与管理区域内的各项物业管理;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与管理考核。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其他,甲方有权提出指导意见,要求更换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工作人员,若乙方的管理仍达不到要求(如连续两个月考核评分不及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2、义务:
(1)协助乙方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2)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经乙方申请为其有偿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依照与委托方的《物业管理承包合同》和管理制度对管理区进行管理。
(3)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或支持其物业管理。
(1)履行好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2)接受甲方监督与管理。
(3)重大管理措施提交甲方审议。
(4)乙方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违纪问题的处理。
(5)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为所聘用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6)乙方保证所派工作人员需具备任职岗位职业资格。乙方应及时调换不具备履职能力的工作人员。
(7)乙方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应当积极履职,如乙方工作人员的疏忽、懈怠,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处理,由此造成额外的支出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可在该季度应付的服务费中予以扣除。
(8)遵守国家及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乙方不得将乙方服务的整体或部分内容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也不得提供资质给第三人挂靠。
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甲方有权制止并限期整改,直至追究相关责任。如乙方存在重大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享有合同解除权,乙方除赔偿损失外,还按照一个季度的服务费 244092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上费用甲方有权在应付服务费中予以扣除。重大违约情形 :(1)因乙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公序良俗或法律的行为造成甲方的名誉受损。(2)乙方工作人员因违法行为或违反物业管理的相关约定、规章制度等造成甲方及第三人人员、财产受损。(3)乙方工作人员获取的甲方教学信息、人员信息(包括甲方师生其他职工),未经甲方许可透露给第三人,造成不良影响。(4)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及时退场。(5)因乙方未处理好与其派驻的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影响甲方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6)乙方将乙方服务的整体或部分内容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或就本项目提供资质给第三人挂靠。
2、在服务期间因乙方所聘用的员工产生的劳务纠纷和事故(人员安全、经济纠纷等),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甲方无任何责任。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甲方为乙方派驻本项目的从业人员免费提供食宿(正常出勤时段);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维修配件费用由甲方免费提供,生产工具、清洁用品等由乙方自行负责。3、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4、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5、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6、甲方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维权的过程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保险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7、本合同所载明的双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函、告知书、法院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受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8、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