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厦门市湖里区2024P07地块及配套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厦门市湖里区2024P07地块及配套工程(施 工程名称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工“评定分离”)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本工程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21.95内容修改为:本项目地下室管综施工需满足建发高品质地库施工要 求。承包人充分考虑高品质地库所有管线共架及管线的施工工艺要求,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综合考虑在合同总价 中。 2、本工程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12.1.5中第(6)内容修改: 其他费用约定:本工程投标时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总价包干100万元,具体工期及费用 分配比例详见附件3《关键节点工期及奖罚比例明细表》。取费基数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位 工程: “土建工程”+ “安装工程”+ “消防工程”+“基础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公共配套用房(钢结构工程+配套用房)”,不含以上工程中的暂定单价部分),并根据各关键节点工期的 相关要求执行;合同执行过程中,上述费用包干,不因基数变动而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其 他单位工程(公共配套用房(精装工程)、景观工程、公共区域精装工程、户内批量精装工 程、永久供电工程、电梯工程、公区智能化工程、户内批量精装工程(智能家居工程))及 暂定金额部分(含暂估价、暂列金、暂定单价部分),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 决定是否计取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和计取比例、计取方式。 3、本工程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12.4.1中第(11)中③内容修改: ③其中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费具体金额范围如下:房建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费’总额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位工程 “土建工程”+ “安装工程”+ “消防工程”+“基础工程”+“市政 道路工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装饰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为工程量清 单中的单位工程“公共区域精装工程”+ “户内批量精装工程”+“公共配套用房精装工程”中的安 全文明施工费合计; “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供电工程”、“景观工程”‘安全防护、文明 施工措施费’根据相应分项工程计取,随当期进度款支付。 4、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8.8.3内容修改:补正内容修改为 8.8.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1)本工程现场大型机械设备最低配置要求:施工塔吊不少于5台< 型号:QTZ125(6518) 臂长:最大臂长65米>;施工电梯不少于8台(型号:双笼SC200/200,双笼变频,梯速1米/ 秒且全新)并满足各工期节点的运输能力;旋挖机6台(SWDM280H以上(扭矩 ≥360KN*M));静力压桩机(可配边桩器,且每台桩基须配一套桩基管家系统,未按要求 建设单位有权按5万/台处罚)不少于2台;锚索机2台;喷锚机2台;360反铲式履带挖掘机 不少于9台;发电机(功率不低于300KVA)不少于1台。 (2)本工程现场大型机械设备费用约定:上述配置中,静力压桩机、锤击桩机台次按实际 发生计取,综合单价包干;其余机械设备数量仅作为本项目机械设备最低配置要求,承包人 应结合自身条件并根据现场情况及工期进度等要求,自行考虑是否需要增加机械设备数量, 该费用已在合同总价中综合考虑,合同签订后此费用除因非承包人原因(指新增或减少建筑 单体、建筑单体总高度的调整超过10m,从而影响现场施工塔吊及施工电梯的布置使用)产 生相关费用增减外,包干使用不再调整。其中塔吊和施工电梯需无偿提供给其他分包单位使 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本项目塔吊按照“起重力矩1600kN·m以内”计取塔吊使用费,实际 施工时塔吊起重力矩如有变化,根据施工方案按实调整塔吊规格。 (3)特殊约定:本项目在销售展示时,出于安全等因素考虑,要求承包人对使用半径可覆 盖到展示区投影面积范围内的塔吊进行限位,确保塔吊大臂不进入展示区区域,由此造成的 部分塔吊运力降效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配合 塔吊限位或提出任何经济或工期索赔。 5、本工程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3.5.2中第(5)中b中①内容修改: ①总包配合、管理和分摊费用:“电梯工程”按5000元/部(含水电费)包干(相应税票费 用)计取。 6、本工程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3.1中第(10)中⑩内容修改: ⑩若本项目围墙已由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完成,承包人应充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严格按 照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及发包人关于安全文明的相关要求及制度,对现场围墙的广告饰面、 灯饰、墙体质量与完整度进行增加、改造、修缮、维护相关工作,并承担增加、改造、修 缮、维护施工围墙的费用,相关费用已计入本工程合同总价中,另因本项目围墙为其他施工 单位完成,故控制价编制时已将此部分费用扣除50万元,投标单位报价时需综合考虑此部 分。 7、本工程合同附件10《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表》内容修改:请投标人到招投标交易 平台,本答疑纪要-附件管理-其他文件中下载。 8、新增合同附件《建发房产海西集群铝模深化操作指引2.0》,请投标人到招投标交易平台,本答疑纪要-附件管理-其他文件中下载。 9、本工程随公告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作废,新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以编制 时间2024年8月13日为准,随本答疑纪要发布,请投标人到招投标交易平台,本答疑纪要-附件管理-工程量清单 文件中下载。 10、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定标办法前附表-2.实力要素-(2)子要素内容-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 中增加第(6)条款:“(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项 目负责人的,或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自负责人不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 (以下空白) 招标人:厦门市兆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子签名专(电子签名专用章) 用章) 法定代表或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2024年8月13日 2024年8月13日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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