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南阳产投新城实业有限公司蒲山电厂2*125MW机组资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NZZC2021013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1年10月25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1年11月25日 |
资产转让方式: : |
整体转让 |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南阳市蒲山电厂2*125MW机组相关资产 |
数量: |
1批 |
评估值(万元): |
5381 |
评估机构: |
南阳君广信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宛君评报字〔2021〕第54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07月22日 |
核准(备案)机构: |
南阳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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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详见资产清单 |
存放地 |
河南省南阳市蒲山镇蒲山电厂院内 |
资产来源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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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说明 |
两台发电机组关停后,处于停用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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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揭示: |
1、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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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一、资产转让范围 1、蒲山电厂2*125MW机组红线范围内的生产设施、建筑物和构筑物。详细范围见《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及其附件1:《甲方对资产转让及拆除工程的要求》、附件2:《资产转让清单》、附件3:《蒲山电厂资产转让红线图》。其中,为满足“六拆二”要求,两台机组汽轮机和发电机主机已经拆除,拆除的主机设备材料存放于汽机房和厂内临时堆场内,这些已经拆除的设备包括在资产转让范围内。 2、本次资产还包括:两个水源地(龙王沟泵站、冢岗庙泵站)和紫山灰场灰水回收泵站的设备设施(不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 3、铁路卸煤沟和铁路专用线区域的铁路及相关设施不包括在本资产转让范围内;污水处理站区域内污水处理系统相关的全部建筑及设施不包括在资产转让范围内。 二、报名阶段 本次报名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21年11月22日17时30分前,转让方安排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上传报名材料。之后不再接受报名及安排现场踏勘。第二阶段2021年11月23日,转让方委托第三方对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第三阶段:2021年11月25日17时30分前,经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三、资产转让拆除工程管理 1、资产受让方(乙方)负责标的资产拆除、运输,负责依法处理危险废弃物及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并清运出厂。 2、乙方负责拆除及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并承担安全责任,负责施工过程中协调、水电、食宿、安全环保措施、回填及场地平整等全部费用。 3、乙方负责办理安全、环保、园林、住建、交通、公安等政府行政部门的相关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乙方应按《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及其附件要求,接受转让方的施工管理及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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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联系人: |
王安敬 18637708719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南阳产投新城实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新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300MA9FDTQM2L |
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大沅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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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
南阳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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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形式: |
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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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 |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普光电力有限公司资产移交工作的批复 |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意向受让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意向受让方应提供近五年来(2016年1月1日以来)完成至少两台1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发电机组安装或拆除工程的业绩。业绩证明资料至少包括:合同原件,及已经完工项目的验收资料(正在进行中的施工管理资料如开工许可等)。 5、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日内。 6、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无行贿等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内容为行贿犯罪,查询人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查询时间应在资产转让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并保证报名期间无新增负面信息。 7、如果是联合体竞价,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 (1)每个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竞价。否则各相关竞价方资格均无效。 (2)联合体各单位就中标项目向资产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承担本单位资质范围外的工作。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竞价。 9、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前与甲方签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及内容见附件。 10、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在现场踏勘后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 11、《承诺函》和《现场踏勘确认书》是报名的必须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1500万元 |
相关附件: |
承诺函.pdf 国有资产交易合同.pdf 联合体协议格式.pdf 现场踏勘管理办法.pdf |
报名指南
报名手续: |
公告期内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须使用在本平台注册登记的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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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0377-61176159 |
中心地址: |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中区3号楼5楼515 |
报名链接:https://sta.hnprec.com/nyclient/#/buyerweb/anncDetail?anncId=k21ap80016tj00a110868fa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转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仅对披露信息的规范性负责。意向受让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做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