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雷蒙体育馆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94.4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4.42万元
招标公司宜兴市湖韵文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先生0510-802081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1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雷蒙体育馆智能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湖韵文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周铁镇
2.2工程规模: /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94.42万元
2.5计划工期:2024年2月21日至 2024年4月30日,共计7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智能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本公告要求;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c.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
3.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地点: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时间为 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30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介绍信(或委托书)、身份证、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8月-2024年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日14时00分,地点为周铁镇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8月-2024年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7)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投标保证金票据
注:(1)上述第(5)、(6)、(7)项及社保交费清单可携带打印的电子证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扫描二维码可查),其他材料需携带原件,上述材料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支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周年并出具审计报告后年底支付至审定造价的70%,满二周年后年底支付余款(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8.2本工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赔偿发包人一切损失。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周铁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30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湖韵文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周铁镇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10-80208162
2024年1月26日
本招标项目雷蒙体育馆智能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湖韵文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周铁镇
2.2工程规模: /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94.42万元
2.5计划工期:2024年2月21日至 2024年4月30日,共计7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智能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本公告要求;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c.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
3.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地点: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时间为 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30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介绍信(或委托书)、身份证、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8月-2024年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日14时00分,地点为周铁镇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8月-2024年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7)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投标保证金票据
注:(1)上述第(5)、(6)、(7)项及社保交费清单可携带打印的电子证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扫描二维码可查),其他材料需携带原件,上述材料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支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周年并出具审计报告后年底支付至审定造价的70%,满二周年后年底支付余款(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8.2本工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赔偿发包人一切损失。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周铁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30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湖韵文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周铁镇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10-80208162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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