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lhk-jsgc202305fj-006001001
预算金额9325.37万元
招标联系人韩今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汉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710-851801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9
公告正文
老河口市农产品智慧物流园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LHK-JSGC202305FJ-0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河口市农产品智慧物流园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老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208-420682-04-01-71706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老河口市融通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老河口市融通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汉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老河口市三环路南侧(原博大特种车辆改装厂)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冷链物流仓库、常温仓储物流区、农村物流服务中心、门卫、配电房、厕所,配套完成区内建筑物周边的场地、道路、绿化4247.98㎡和水电管线等基础设施工程。(新建4#厂房30574.55㎡、5#厂房12117.52 ㎡、6#厂房 400 ㎡、7#办公楼3844.04㎡、8#门房24㎡、9#水泵房476.6㎡;其中4#、5#厂房和7#办公楼均为5层,6#厂房、8#门房和9#水泵房均为1层。除1栋6#厂房采用门式钢架结构,其余均采用框架结构
其他:本项目合同估算价:9325.37万元,合同工期7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含详勘、图审、施工配合等)、工程预算编制、工程施工、主要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为实现招标人功能性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以及材料设备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工程交(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本项目依据《襄阳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暂行规定》,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设计资质的要求。③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本项目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07日至2023年06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9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hk.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老河口市融通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老河口市上海路运发公交停车场一号楼三层
    联系人:韩今朝
    电话:18672715855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汉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老河口市大桥路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10-8518018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老河口市友谊路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710-8223621
    电子邮件:

2023年06月06日
附录: (1)投标人拟派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一项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备注:业绩证明材料为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④管理人员要求: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有效;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
(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不满上述年份要求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 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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