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公司债券注册及承销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遴选条件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对2023-2025年公司债券注册及承销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遴选,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遴选申请。
2.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2.1本项目服务地点:成都市
2.2项目概况: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分批次注册和分期发行200亿元公司债券,第一批次优先注册140亿元公司债券(不含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批次注册6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注册额度为准。本次注册的公司债券将择机分期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遴选人到期债务本息和补流等用途。为顺利开展公司债券分批次注册及分期发行工作,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本项目主承销团。
2.3遴选范围:协助遴选人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分批次注册和分期发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发行方案,根据市场行情选择发行窗口期,联系投资者参与遴选人各期公司债券的认购,对未认购部分余额包销,并有效控制发行成本;协助遴选人开展发行后续工作;担任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角色(如需)等。
本遴选范围内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遴选人完成信用评级相关工作:包括积极与信用评级中介机构沟通,协助遴选人完成主体信用评级、债项信用评级(如需)及跟踪信用评级等相关工作。
(2)配合遴选人完成公司债券分批次注册工作:包括协助遴选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要求,梳理和准备注册所需资料,撰写注册申请文件,积极与证券交易所沟通协调尽快获取注册通知书等。
(3)配合遴选人完成债券发行前资料准备等工作:包括按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则及遴选人要求制定发行方案、拟定发行计划,协助遴选人选择合适的发行窗口期,牵头项目执行,协调评级、律师等中介机构的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完成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撰写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及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工作任务。
(4)债券发行承销工作:包括债券发行认购期间,积极向投资者推销遴选人所发行的债券,负责按竞争性销售原则参与债券的承销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进行簿记建档、定价配售销售,办理债券开户和登记托管等工作,使得债券最终以较为合理的价格顺利发行。
(5)发行后续工作:包括协助后续管理、信息披露、付息兑付工作,及时开具相关发票、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如需)等。
(6)注册、发行以及发行后续工作中的其他相关事宜,如配合遴选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进行注册前预沟通。
2.4 公司债券发行承销商选择方案:为确保本次公司债券分批次注册和分期发行工作顺利开展,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4家主承销商组成第一批次主承销团负责140亿元公司债券(不含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和发行,确定3家主承销商组成第二批次主承销团负责6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和发行。评审委员会对满足遴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遴选申请文件,按照第三章第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4-6名中选候选人。遴选人(或遴选人授权的评审委员会)原则上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顺序确定前4名组成第一批次主承销团,前3名组成第二批次主承销团。公司债券注册通过以后,遴选人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发行公司债券,用途主要为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和补流等。
(1)承销团合作机制
在公司债券注册阶段,原则上均由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牵头开展公司债券分批次注册工作;在公司债券发行阶段,遴选人可在第一和第二批次主承销团中自主选择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原则上均由遴选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作为牵头主承销商,由其组织主承销团开展公司债券的分期发行工作,对应主承销团中其余主承销商为联席主承销商。
(2)承销费
第一和第二批次主承销团的承销费率分别以对应主承销团中所有中选主承销商的最低报价费率为准,各期债券承销费用按照当期债券主承销商各自实际承销金额分配,即当期债券主承销商承销费用=该主承销商当期债券实际承销金额×对应主承销团中所有中选主承销商的最低报价费率。各主承销商实际承销金额以当期债券最终簿记结果为准。
(3)遴选人权利
若第一或第二批次主承销团的牵头主承销商在对应批次公司债券项下各期发行中,当期公司债券发行时实际发行票面利率高于遴选人同(相近)期限同品种债券的最新中债估值水平5bp及以上的,或致使遴选人取消当期公司债券发行计划(由于遴选人自身资金需求调整除外)的,遴选人有权暂停其在对应批次公司债券项下的下一期公司债券牵头主承销商资格,其中:
①当期公司债券发行时,实际票面利率高于遴选人同(相近)期限同品种债券的最新中债估值水平5bp及以上的,按照当期公司债券实际承销份额排名顺序择优另行指定一家主承销商牵头负责对应批次公司债券项下的下一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②当期公司债券发行时致使遴选人取消当期公司债券发行计划(由于遴选人自身资金需求调整除外)的,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顺序指定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牵头负责对应批次公司债券项下的下一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2.5 服务团队及服务形式:组建专业服务团队,人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其中团队负责人主导完成过2个及以上遴选申请人作为牵头主承销商的公司债券【须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遴选申请截止日)注册的项目,且每个项目的注册额度必须在50亿元及以上】,承办人具有3年以上公司债券发行【单笔发行金额超过10亿元(含)】承销服务(作为牵头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经验。服务形式为通过现场、电子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提供服务。
2.6 服务期限:中选服务期限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服务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完成且债券完成所有本息兑付止。
2.7 标段划分:本次标段为1个。
2.8 本项目选择中选人数量:第一批次主承销团4名,第二批次主承销团3名,若最终确定的第一批次主承销团拟中选人数量少于4名(不含)或第二批次主承销团拟中选人数量少于3名(不含),遴选人将终止遴选或重新遴选。
3.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遴选要求遴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为2022年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官方认定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为A类及以上的成员单位。
证明资料:提供《营业执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22年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官方认定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为A类及以上的书面证明材料(红头盖章文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资料中每一单项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单项材料为多页时可盖骑缝章。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遴选申请截止日)取得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国内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业绩)。
注:业绩完成时间以债券发行时间为准;须提供Wind系统项目相关信息截图,截图要素包含债券简称、主承销商信息、发行日期。若存在子公司为遴选申请人且发行业绩计入母公司的情形,须提供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每一单项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单项材料为多页时可盖骑缝章)
3.1.3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遴选申请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没有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关于债券承销业务的行政处罚。
3.2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遴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遴选的遴选申请人,请于2023年 10 月 25 日 00 时 00 分至2023年 11月 1 日 23 时 59 分,前往http://platform.cdmetro.cn:5600/注册报名并获取遴选文件。
4.2 遴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遴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5.遴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遴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遴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1 月 2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座407专用开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申请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梁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28-61639130(技术)、028-68174758(商务)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对2023-2025年公司债券注册及承销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遴选,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遴选申请。
2.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2.1本项目服务地点:成都市
2.2项目概况: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分批次注册和分期发行200亿元公司债券,第一批次优先注册140亿元公司债券(不含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批次注册6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注册额度为准。本次注册的公司债券将择机分期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遴选人到期债务本息和补流等用途。为顺利开展公司债券分批次注册及分期发行工作,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本项目主承销团。
2.3遴选范围:协助遴选人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分批次注册和分期发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发行方案,根据市场行情选择发行窗口期,联系投资者参与遴选人各期公司债券的认购,对未认购部分余额包销,并有效控制发行成本;协助遴选人开展发行后续工作;担任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角色(如需)等。
本遴选范围内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遴选人完成信用评级相关工作:包括积极与信用评级中介机构沟通,协助遴选人完成主体信用评级、债项信用评级(如需)及跟踪信用评级等相关工作。
(2)配合遴选人完成公司债券分批次注册工作:包括协助遴选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要求,梳理和准备注册所需资料,撰写注册申请文件,积极与证券交易所沟通协调尽快获取注册通知书等。
(3)配合遴选人完成债券发行前资料准备等工作:包括按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则及遴选人要求制定发行方案、拟定发行计划,协助遴选人选择合适的发行窗口期,牵头项目执行,协调评级、律师等中介机构的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完成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撰写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及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工作任务。
(4)债券发行承销工作:包括债券发行认购期间,积极向投资者推销遴选人所发行的债券,负责按竞争性销售原则参与债券的承销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进行簿记建档、定价配售销售,办理债券开户和登记托管等工作,使得债券最终以较为合理的价格顺利发行。
(5)发行后续工作:包括协助后续管理、信息披露、付息兑付工作,及时开具相关发票、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如需)等。
(6)注册、发行以及发行后续工作中的其他相关事宜,如配合遴选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进行注册前预沟通。
2.4 公司债券发行承销商选择方案:为确保本次公司债券分批次注册和分期发行工作顺利开展,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4家主承销商组成第一批次主承销团负责140亿元公司债券(不含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和发行,确定3家主承销商组成第二批次主承销团负责6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和发行。评审委员会对满足遴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遴选申请文件,按照第三章第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4-6名中选候选人。遴选人(或遴选人授权的评审委员会)原则上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顺序确定前4名组成第一批次主承销团,前3名组成第二批次主承销团。公司债券注册通过以后,遴选人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发行公司债券,用途主要为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和补流等。
(1)承销团合作机制
在公司债券注册阶段,原则上均由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牵头开展公司债券分批次注册工作;在公司债券发行阶段,遴选人可在第一和第二批次主承销团中自主选择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原则上均由遴选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作为牵头主承销商,由其组织主承销团开展公司债券的分期发行工作,对应主承销团中其余主承销商为联席主承销商。
(2)承销费
第一和第二批次主承销团的承销费率分别以对应主承销团中所有中选主承销商的最低报价费率为准,各期债券承销费用按照当期债券主承销商各自实际承销金额分配,即当期债券主承销商承销费用=该主承销商当期债券实际承销金额×对应主承销团中所有中选主承销商的最低报价费率。各主承销商实际承销金额以当期债券最终簿记结果为准。
(3)遴选人权利
若第一或第二批次主承销团的牵头主承销商在对应批次公司债券项下各期发行中,当期公司债券发行时实际发行票面利率高于遴选人同(相近)期限同品种债券的最新中债估值水平5bp及以上的,或致使遴选人取消当期公司债券发行计划(由于遴选人自身资金需求调整除外)的,遴选人有权暂停其在对应批次公司债券项下的下一期公司债券牵头主承销商资格,其中:
①当期公司债券发行时,实际票面利率高于遴选人同(相近)期限同品种债券的最新中债估值水平5bp及以上的,按照当期公司债券实际承销份额排名顺序择优另行指定一家主承销商牵头负责对应批次公司债券项下的下一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②当期公司债券发行时致使遴选人取消当期公司债券发行计划(由于遴选人自身资金需求调整除外)的,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顺序指定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牵头负责对应批次公司债券项下的下一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2.5 服务团队及服务形式:组建专业服务团队,人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其中团队负责人主导完成过2个及以上遴选申请人作为牵头主承销商的公司债券【须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遴选申请截止日)注册的项目,且每个项目的注册额度必须在50亿元及以上】,承办人具有3年以上公司债券发行【单笔发行金额超过10亿元(含)】承销服务(作为牵头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经验。服务形式为通过现场、电子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提供服务。
2.6 服务期限:中选服务期限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服务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完成且债券完成所有本息兑付止。
2.7 标段划分:本次标段为1个。
2.8 本项目选择中选人数量:第一批次主承销团4名,第二批次主承销团3名,若最终确定的第一批次主承销团拟中选人数量少于4名(不含)或第二批次主承销团拟中选人数量少于3名(不含),遴选人将终止遴选或重新遴选。
3.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遴选要求遴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为2022年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官方认定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为A类及以上的成员单位。
证明资料:提供《营业执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22年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官方认定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为A类及以上的书面证明材料(红头盖章文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资料中每一单项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单项材料为多页时可盖骑缝章。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遴选申请截止日)取得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国内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业绩)。
注:业绩完成时间以债券发行时间为准;须提供Wind系统项目相关信息截图,截图要素包含债券简称、主承销商信息、发行日期。若存在子公司为遴选申请人且发行业绩计入母公司的情形,须提供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每一单项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单项材料为多页时可盖骑缝章)
3.1.3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遴选申请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没有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关于债券承销业务的行政处罚。
3.2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遴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遴选的遴选申请人,请于2023年 10 月 25 日 00 时 00 分至2023年 11月 1 日 23 时 59 分,前往http://platform.cdmetro.cn:5600/注册报名并获取遴选文件。
4.2 遴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遴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5.遴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遴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遴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1 月 2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座407专用开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申请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梁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28-61639130(技术)、028-68174758(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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