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铁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工作区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段项目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铁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工作区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段项目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铁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工作区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段项目 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z-hhxjc-2023-015 1.招标条件 中铁铁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工作区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段项目所需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中铁铁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工作区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段施工项目概况:新机场市政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巴旦营以南、盛乐机场以东,道路基本情况:东垂滑以东主进场路、经一路、经二路、经三路、经四路、纬零路、纬一路、纬二路、纬五路、纬六路等道路工程(总长约9703m,其中主干路2条、次干路6条、支路2条)、道路照明工程、道路监控工程、通信土建工程。桥梁工程基本情况:主进场路高架桥(总长约244m)、东辅道桥。管廊工程基本情况:东垂滑以东管廊的土建工程(总长约1964m)、管廊附属工程、入廊管线工程(不含10KV电缆)。土建工程基本情况:110KV中心变电站、4座10KV开闭所土建及安装工程,供水站工程,雨、污水泵站工程,燃气调压站。管网工程基本情况:雨污水管网、给水管网、再生水管网、供热管网工程、燃气管网工程。供电工程基本情况:电力排管工程、供电站。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经销商。 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计量器具和检测手段,包含但不限于180搅拌机组两套,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的买卖合同或发票复印件。提供生产设备的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国家标准,竞标产品生产商具有有效的竞标物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应附有效的竞标物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 3.5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2022年)独立承担过同类投标物资累计合同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代理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商不得与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8满足国家、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发售。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或www.luban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通过的供应商按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流程获取招标文件。 4.3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供应商操作平台找到本次招标所对应的相关包件进行“响应”。 4.4请于2023年4月4日下午14时00分至2023年4月9日下午14时00分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扫描件发送至1014756420@qq.com、982134376@qq.com。 4.5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铁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工作区二标段项目经理部;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账号:20110101962001700001,联行号:103100000018,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并将银行转账电子凭证截图一并发送至1014756420@qq.com、982134376@qq.com,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潜在投标人才可以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luban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6招标文件销售时间与公告时间相同(2023年4月4日下午14时00分至2023年4月9日下午14时00分)。非招标人原因,标书费用一旦缴纳,均不予以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下午13时30分至14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26日下午14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区七号楼(机关第二会议室)。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开标地点:同递交地点。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投标人务必在平台投标报价、上传标书且与线下纸质正本文件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5.4答疑: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在电商平台上完成澄清答疑,或者以书面形式并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4月10日下午14时00分前将扫描件传至邮箱1014756420@qq.com、982134376@qq.com,过时招标人将不受理。(线上及线下答疑时间限制相同) 5.5澄清:对于投标人需澄清的问题,招标人将于2023年4月11日下午14时00分前以邮件方式或电商平台方式予以澄清回复。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同时发布。 8.招标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滕自娟李源滨 电话:1861170939818797361433 邮 箱:1014756420@qq.com982134376@qq.com 中铁铁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单位) 2023年4月4日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