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于洪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项目-施工
金额
23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10090993434
预算金额2300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庄工024-23520300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科0248396305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炸
芤
拆
x
沈阳市于洪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编号:202421010090993434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项目地址 | 于洪区东湖街道、南阳湖街道及迎宾 路街道 | 招标人 | 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沈阳市于洪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 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项目 | 项目编号 | 202421010090993434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市本级预算资金 100.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总投资 | 7186.11 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1 |
项目规模 | 该项目对 沈阳市于洪 区城东湖街道、南阳湖街道及迎宾路街道辖区内保障性安居工程程 老旧小区进行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燃气庭院管线、低压设施和户内燃气设施等。共涉及31个小区,21329户居民燃气用户。建设范围以用地红张为界,新建中压庭院燃气 管线 393 米、低压庭院燃气管线109132米,表后不锈钢波纹软管21329根,膜式燃气表 21329块、家用可燃气气体探测器21329套、防超流量泄漏燃气自动关闭阀21329个。 | ||
标段(包)名称 | 沈阳市于洪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 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项目-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202421010090993434001 |
标段(包)性质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施工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 ||
标段(包)质量 要求 | 合格 |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该项目对 沈阳市于洪 区城东湖街道、南阳湖街道及迎宾路街道辖区内保障性安居工程程 老旧小区进行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燃气庭院管线、低压设施和户内燃气设施等。共涉及 31 个小区,21329 户居民燃气用户。建设范围以用地红张为界,新建中压庭院燃 气管线 393 米、低压庭院燃气管线 109132 米,表后不锈钢波纹软管 21329 根,膜式燃气 表 21329 块、家用可燃气气体探测器 21329 套、防超流量泄漏燃气自动关闭阀 21329 个。具体详见施工图纸(不含 RN1 图纸、进户阀门后,立杠和户内部分,牺牲阳极部分)和工 程量清单。 | ||
投标保证金 | 20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 开始/开工 日期 | 2024-10-21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结 束/竣工 日期 | 2025-12-31 |
项目负责人资格 条件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 | ||
标段(包)估算价 | 2300 万元 | 标段(包)文件售价 | 0 元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 1 号 21 世纪大厦 B 座)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不接受 | 联合体 投标要求 | 无 |
是否兼投 | 是 | 是否兼中 | 否 |
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 | 2024-09-20 08:30至 2024-09-26 16: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 式 | 网上获取 |
招标文件获取地 址 |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https://xbox.lnzb.com 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 2024-10-11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 法 | 网上递交 |
递交地址 |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https://xbox.lnzb.com 网上递交 | ||
开标时间 | 2024-10-11 09:00 | 开标方式 |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开标方式描述 |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 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 ||
关于保证金的 特殊说明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 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 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 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 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
其他公告内容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安装且子项目包含公用管道GB1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 造维修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GB1级且包含PE专项)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 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GB1级且包含PE专项)(注:2019年6 月1日前发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 管道GB1级)(注:2019年6月1日后发证);(3)辽宁省外施工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取得《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4)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加盖社会统筹保险管理部门公章,或带有社 会统筹保险管理部门公章的网上打印版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符合施工技术要求 中的人员要求和设备要求。 (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 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指定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 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根据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工程咨询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 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 责人二次刷卡。 (8)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及时获取澄清、补遗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9)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投标“沈阳市于洪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项目施工”、“沈阳市于洪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 项目施工”,这两个项目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 ||
监督部门 |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 项目来源 |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袁工 | 监督部门电话 | 024-83962730 |
招标人 | 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 邮箱 | syrqzbc@163.com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路8号 | ||
联系人 | 庄工 | 电话 | 024-23520300 |
招标代理机构 |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 邮箱 | syljxq@126.com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 10 号北市商务大厦 508 室 | ||
联系人 | 陈科 | 电话 | 02483963053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