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贵港市体育中心主体育场PTFE、ETFE膜采购
二、项目编号:DHGG201447FA
三、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四、采购单位:贵港市体育局、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PTFE膜、ETFE膜各一批,包含深化设计及配套冒口撑杆骨架、天沟、锁、全部配套钢/铝型材零件、安装。具体详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8月22日
七、截标时间:2014年9月10日上午9时30分
八、评标小组:何伟 苏伟宏 李永毅 杨有旺 李品
九、中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凯诺毕尔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总报价:人民币贰仟肆佰捌拾捌万零陆佰壹拾伍元柒角壹分(¥24880615.71)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泰恩泰膜结构有限公司
总报价:人民币贰仟肆佰玖拾捌万贰仟陆佰捌拾玖元肆角玖分(¥24982689.49)
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欣望角空间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总报价:人民币贰仟肆佰玖拾伍万陆仟伍佰叁拾壹元柒角壹分(¥24956531.71)
十、招标项目联系人:
吴小姐 电话:0775-4569097(兼传真)
十一、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