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兴义市人民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金额
2750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2/0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兴义市人民医院合同(1).pdf中标通知书.zip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计算机软件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兴义市人民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甲方: 兴义市人民医院_______
(合同专用章)
乙方: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专用章)
合同签订日期: 2021年 11 月 30 日
合同签订地点: 贵州省兴义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 乙方为甲方新建和改造、维护信息系统。除因实施环境、不可抗力、政策因素等原因外,在甲方全力配合下,主导甲方通过国家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六级评审,通过互联互通四甲评审,通过智慧服务三级评审。并对乙方已建系统进行维护、改造使之满足国家卫健委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六级、互联互通四甲、智慧服务三级需要,如因版本限制不能通过改造满足医院管理需要的,乙方将其自身系统完善到满足要求为止。系统实施结束后,要保障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级医院评审数据能够在系统中提取。注:如第三方(非本次招标范围)厂商的系统在评审改造、对接过程中产生的改造费、接口费由第三方厂商与甲方协商解决,不含在本次甲乙方的合同中。
2、 乙方为甲方新建、改造系统清单,详见附件1:《软件建设清单》,功能描述详见附件2《软件功能说明》。
3、 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见附件3《软件实施方案》。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按期将合同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应及时接收产品,及时依合同约定方式对乙方提供的执行文档进行确认。
3、非因产品质量问题或非交付产品与合同规定不符的,甲方不得退回产品。
4、按照合同约定,达到验收条件,及时完成验收工作。
5、合同期限内,如乙方未完成系统建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6、甲方与乙方成立服务专项小组,对于业务科室提出的合同范围内的需求/问题共同予以评审,并在3个工作日内,乙方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根据需求/问题的紧急程度与难易程度,与甲方协商并给出明确的解决时间,超期未完成,按每个需求/问题,每延期1个工作日,扣除合同款500元。
7、对于乙方项目组成员的绩效考核评定,由甲方参与进行考核,对于能力不足以支撑甲方项目的人员,甲方可以书面向乙方项目组提出更换,乙方充分考虑甲方意见,在情况属实情况下无条件进行人员置换。
8、对于乙方项目组成员在甲方项目的日常上班考勤,甲方予以监督考核,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项目成员私自离场或现场项目成员不满足双方约定人数,按每缺少1人每天3000元进行扣款。
9、三年合同期限内,乙方提供项目现场驻场服务的正式职工人数不低于10人,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项目组人员具体配置(开发、实施各多少人)。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
2、所有乙方承建系统的接口在合同整体工期内,如需要重新对接,乙方必须进行重新制作和对接。
3、本合同整体工期为三年,合同期内乙方不再收取LIS、PACS、血透、重症等设备增加、床位增加带来的费用;乙方不再收取任何新增政策性及第三方系统的接口费用(包含非本次招标范围的系统)。
4、乙方强化项目组组织架构,安排专职有经验的项目经理负责此项目实施交付工作,针对此项目主要的业务系统安排专人负责,全力配合与辅助项目经理,确保项目实施工作顺利开展并完成;因业务系统负责人离职等原因无法负责此项目实施工作,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更换负责人,并将新负责人的相关项目经验信息发给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各业务线负责人考核标准参考合同第二条中第6、7、8条款执行。
5、除因实施环境、不可抗力、政策因素等原因外,乙方须在合同生效15个工作日内按照附件5:《项目实施计划表》给出表中核心业务系统的交付负责人及交付进展时间表(时间精确到某年某月),该表的结束时间点作为合同第九条违约条款中有关乙方逾期交付产品扣款的起始时间点。
6、乙方在软件实施交付过程中,项目所用的核心产品随乙方总部版本同步升级,同时提供并不断完善软件用户操作手册。
7、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服务,医院信息平台与各业务系统间的接口需按照国家互联互通测评标准接口开发。
8、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第三方产品服务的交付质量,乙方有责任保证第三方产品服务满足招标及合同要求。
9、如乙方提前建设改造完成,剩余期限乙方提供免费维护服务。本合同签订满三年后,如甲方仍需乙方提供维护服务的,另外签订服务合同。
10、乙方或乙方安排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过程中给自身或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乙方应加强对安排的工作人员的管理,乙方安排的工作人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合同额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额:¥ 27,500,000.00(大写人民币: 贰仟柒佰伍拾万 元整)。
详细价格表见附件4《软件价格表》。
2、支付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合同款,即:¥ 8,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贰拾伍万元整)。
(2)交付进度款,乙方提供的系统模块交付甲方上线使用,并签订模块交付报告。甲方于十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相应交付模块的进度款,为每个模块合同金额的30%。总金额共:¥ 8,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贰拾伍万元整),具体每次支付金额,双方根据具体交付模块商定。
(3)国家电子病历六级评审进度款,乙方协助甲方通过电子病历六级文审。甲方十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进度款,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5%,即:¥ 4,12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壹拾贰万伍仟元整)。
(4)国家互联互通四甲测评进度款,乙方协助甲方通过互联互通四甲测评,甲方十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进度款,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5%,即:¥ 4,12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壹拾贰万伍仟元整)。
(5)验收款,乙方系统建设完毕,协助甲方通过智慧服务三级评审并签署验收报告,甲方十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进度款,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即:¥ 2,7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伍万元整)。
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开户名称: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240380425610001
要求:甲方自带汇票/电汇/支票
第五条 产品交付
1、交付时间:合同盖章生效后3年内完成合同约定模块的新增和整改,乙方将服务交付至甲方所在地。
2、乙方可选择以下交付方式:交付产品介质(即光盘)、由工程师现场安装配置至甲方指定PC设备、用公司邮箱以邮件方式发送软件程序等。
3、交付地点: 兴义市人民医院 所在地。
接收人名称:兴义市人民医院
接收经办人:郭浩翔
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英雄路1号
邮编:562400
电话:0859-3297000
传真:0859-3297000
注:自甲方收到产品介质、产品配置到指定PC设备日或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人员邮箱,并经甲方接收经办人签收,视为乙方完成产品交付。
用公司邮箱以邮件方式发送软件程序的,邮件即为交付凭证,邮件与《交付书》或《收货收据》有同等法律效力。
交付产品介质(即光盘)、由工程师现场安装配置至甲方指定PC设备的,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交付书》或《收货收据》上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本合同中指定的接收经办人本人签收;如果不是由本合同中指定的接收经办人本人签收,应由持有接收单位《授权委托书》的经办人签收,并将授权委托书原件交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付。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双方应在产品交付并完成国家电子病历六级文审、互联互通四甲、智慧服务三级评审通过后,双方应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乙方为甲方新建、改造系统清单进行验收,产品满足合同约定,双方应在前述验收期限内签署验收合格报告或以其他有效方式对验收结果予以确认。
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对验收结果进行有效确认且未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验收合格。
第七条 升级
项目验收前,软件系统升级由乙方负责;项目验收后,乙方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软件系统的版本升级,具体价款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书面确定。
第八条 知识产权
1.乙方承诺拥有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软件清单内容的完整的知识产权或合法的转售权。对于由乙方提供的计算机软件和程序,自软件交付之日起甲方被授予不可转让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对上述软件和程序的使用只能以目标代码用在合同设备及系统上。甲方可以就上述计算机软件和程序制作一份档案复制件,此复制文件必须带有与原始软件相同的版权说明和机密标记。甲方不得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软件和计算机程序进行反编译或反组合。甲方未经乙方的书面许可,不得将该产品用于其它目的,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复制、传递给第三人。
2.甲方使用系统产生的数据,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不得将甲方数据用于其它目的,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复制、传递给第三人。
第九条 违约条款
1、甲方无理由逾期接收产品或逾期签署《交付书》或《收货收据》时,每逾期一日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0.5‰(千分之零点五)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百分之二十)。拖延收货超过1(一)个月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依本条第3款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达到支付条件后,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0.5‰(千分之零点五)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百分之二十)。逾期付款超过2(二)个月,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依本条第3款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已交付产品所对应的合同价款及其他已履约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完成交付,或虽未完成交付但乙方为履行交付义务已经发生了采购或人员等成本的内容)所对应的合同价款。
4、乙方逾期交付产品,每逾期一日,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0.5‰(千分之零点五)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百分之二十)。乙方逾期交付产品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收取的未完成建设的系统款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本合同软件产品实现的功能及性能以产品用户手册为准。对甲方不按技术规范操作、甲方软硬件问题、第三方软件问题等非本合同软件产品的原因而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6、在甲方全力配合下,如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能按约定完成系统建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未完成建设的系统款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四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预计延续的时间和终止时间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火灾、水灾、地震、台风、自然灾害、战争、交通瘫痪、突发疫情、国家政策因素等。
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有责任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给合同双方带来的损失,因此支付的费用由合同双方依据受益比例合理分担。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
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履行过程的相关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交付书或收货收据、验收报告等),以下确认方式均具有法律效力:加盖公章、加盖项目专用章、加盖使用部门或参与验收部门的部门印章;加盖验收专用章;合同约定的授权代表或者各方出具有效授权的授权代表签字;项目参与人员通过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方式对于项目执行情况的确认;依合同约定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验收通过的。
2、不论任何原因,在项目分阶段分批次履行的情况下,甲方需按双方合同约定的履行,对乙方分批次或分阶段进行交付的产品予以交付、验收等履行结果的确认。该确认结论与本合同第六条的确认结论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理解并同意,在未持有乙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加盖乙方公章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且双方未在本合同或其他生效文件中赋予指定人员相应权限时,乙方任何人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的可能导致乙方义务增加的承诺或行为均为其个人行为,甲方同意由此发生的所有法律后果都由其个人承担,无权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4、甲方承诺,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及终止后三年内,不对乙方的同类业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职员等)采取任何手段使其离开乙方到甲方或其关联单位工作或任职,否则,甲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100%(百分之一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当另行赔偿。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双方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商定,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上级主管部门执壹份。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内容与附件规定不一致的,以合同内容为准。
2、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3、合同自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自动终止。
(以下无正文)
附件《软件价格表》
附件《项目实施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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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兴义市人民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甲方: 兴义市人民医院_______
(合同专用章)
乙方: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专用章)
合同签订日期: 2021年 11 月 30 日
合同签订地点: 贵州省兴义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 乙方为甲方新建和改造、维护信息系统。除因实施环境、不可抗力、政策因素等原因外,在甲方全力配合下,主导甲方通过国家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六级评审,通过互联互通四甲评审,通过智慧服务三级评审。并对乙方已建系统进行维护、改造使之满足国家卫健委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六级、互联互通四甲、智慧服务三级需要,如因版本限制不能通过改造满足医院管理需要的,乙方将其自身系统完善到满足要求为止。系统实施结束后,要保障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级医院评审数据能够在系统中提取。注:如第三方(非本次招标范围)厂商的系统在评审改造、对接过程中产生的改造费、接口费由第三方厂商与甲方协商解决,不含在本次甲乙方的合同中。
2、 乙方为甲方新建、改造系统清单,详见附件1:《软件建设清单》,功能描述详见附件2《软件功能说明》。
3、 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见附件3《软件实施方案》。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按期将合同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应及时接收产品,及时依合同约定方式对乙方提供的执行文档进行确认。
3、非因产品质量问题或非交付产品与合同规定不符的,甲方不得退回产品。
4、按照合同约定,达到验收条件,及时完成验收工作。
5、合同期限内,如乙方未完成系统建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6、甲方与乙方成立服务专项小组,对于业务科室提出的合同范围内的需求/问题共同予以评审,并在3个工作日内,乙方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根据需求/问题的紧急程度与难易程度,与甲方协商并给出明确的解决时间,超期未完成,按每个需求/问题,每延期1个工作日,扣除合同款500元。
7、对于乙方项目组成员的绩效考核评定,由甲方参与进行考核,对于能力不足以支撑甲方项目的人员,甲方可以书面向乙方项目组提出更换,乙方充分考虑甲方意见,在情况属实情况下无条件进行人员置换。
8、对于乙方项目组成员在甲方项目的日常上班考勤,甲方予以监督考核,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项目成员私自离场或现场项目成员不满足双方约定人数,按每缺少1人每天3000元进行扣款。
9、三年合同期限内,乙方提供项目现场驻场服务的正式职工人数不低于10人,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项目组人员具体配置(开发、实施各多少人)。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
2、所有乙方承建系统的接口在合同整体工期内,如需要重新对接,乙方必须进行重新制作和对接。
3、本合同整体工期为三年,合同期内乙方不再收取LIS、PACS、血透、重症等设备增加、床位增加带来的费用;乙方不再收取任何新增政策性及第三方系统的接口费用(包含非本次招标范围的系统)。
4、乙方强化项目组组织架构,安排专职有经验的项目经理负责此项目实施交付工作,针对此项目主要的业务系统安排专人负责,全力配合与辅助项目经理,确保项目实施工作顺利开展并完成;因业务系统负责人离职等原因无法负责此项目实施工作,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更换负责人,并将新负责人的相关项目经验信息发给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各业务线负责人考核标准参考合同第二条中第6、7、8条款执行。
5、除因实施环境、不可抗力、政策因素等原因外,乙方须在合同生效15个工作日内按照附件5:《项目实施计划表》给出表中核心业务系统的交付负责人及交付进展时间表(时间精确到某年某月),该表的结束时间点作为合同第九条违约条款中有关乙方逾期交付产品扣款的起始时间点。
6、乙方在软件实施交付过程中,项目所用的核心产品随乙方总部版本同步升级,同时提供并不断完善软件用户操作手册。
7、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服务,医院信息平台与各业务系统间的接口需按照国家互联互通测评标准接口开发。
8、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第三方产品服务的交付质量,乙方有责任保证第三方产品服务满足招标及合同要求。
9、如乙方提前建设改造完成,剩余期限乙方提供免费维护服务。本合同签订满三年后,如甲方仍需乙方提供维护服务的,另外签订服务合同。
10、乙方或乙方安排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过程中给自身或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乙方应加强对安排的工作人员的管理,乙方安排的工作人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合同额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额:¥ 27,500,000.00(大写人民币: 贰仟柒佰伍拾万 元整)。
详细价格表见附件4《软件价格表》。
2、支付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合同款,即:¥ 8,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贰拾伍万元整)。
(2)交付进度款,乙方提供的系统模块交付甲方上线使用,并签订模块交付报告。甲方于十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相应交付模块的进度款,为每个模块合同金额的30%。总金额共:¥ 8,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贰拾伍万元整),具体每次支付金额,双方根据具体交付模块商定。
(3)国家电子病历六级评审进度款,乙方协助甲方通过电子病历六级文审。甲方十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进度款,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5%,即:¥ 4,12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壹拾贰万伍仟元整)。
(4)国家互联互通四甲测评进度款,乙方协助甲方通过互联互通四甲测评,甲方十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进度款,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5%,即:¥ 4,12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壹拾贰万伍仟元整)。
(5)验收款,乙方系统建设完毕,协助甲方通过智慧服务三级评审并签署验收报告,甲方十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进度款,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即:¥ 2,7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伍万元整)。
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开户名称: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240380425610001
要求:甲方自带汇票/电汇/支票
第五条 产品交付
1、交付时间:合同盖章生效后3年内完成合同约定模块的新增和整改,乙方将服务交付至甲方所在地。
2、乙方可选择以下交付方式:交付产品介质(即光盘)、由工程师现场安装配置至甲方指定PC设备、用公司邮箱以邮件方式发送软件程序等。
3、交付地点: 兴义市人民医院 所在地。
接收人名称:兴义市人民医院
接收经办人:郭浩翔
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英雄路1号
邮编:562400
电话:0859-3297000
传真:0859-3297000
注:自甲方收到产品介质、产品配置到指定PC设备日或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人员邮箱,并经甲方接收经办人签收,视为乙方完成产品交付。
用公司邮箱以邮件方式发送软件程序的,邮件即为交付凭证,邮件与《交付书》或《收货收据》有同等法律效力。
交付产品介质(即光盘)、由工程师现场安装配置至甲方指定PC设备的,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交付书》或《收货收据》上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本合同中指定的接收经办人本人签收;如果不是由本合同中指定的接收经办人本人签收,应由持有接收单位《授权委托书》的经办人签收,并将授权委托书原件交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付。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双方应在产品交付并完成国家电子病历六级文审、互联互通四甲、智慧服务三级评审通过后,双方应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乙方为甲方新建、改造系统清单进行验收,产品满足合同约定,双方应在前述验收期限内签署验收合格报告或以其他有效方式对验收结果予以确认。
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对验收结果进行有效确认且未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验收合格。
第七条 升级
项目验收前,软件系统升级由乙方负责;项目验收后,乙方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软件系统的版本升级,具体价款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书面确定。
第八条 知识产权
1.乙方承诺拥有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软件清单内容的完整的知识产权或合法的转售权。对于由乙方提供的计算机软件和程序,自软件交付之日起甲方被授予不可转让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对上述软件和程序的使用只能以目标代码用在合同设备及系统上。甲方可以就上述计算机软件和程序制作一份档案复制件,此复制文件必须带有与原始软件相同的版权说明和机密标记。甲方不得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软件和计算机程序进行反编译或反组合。甲方未经乙方的书面许可,不得将该产品用于其它目的,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复制、传递给第三人。
2.甲方使用系统产生的数据,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不得将甲方数据用于其它目的,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复制、传递给第三人。
第九条 违约条款
1、甲方无理由逾期接收产品或逾期签署《交付书》或《收货收据》时,每逾期一日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0.5‰(千分之零点五)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百分之二十)。拖延收货超过1(一)个月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依本条第3款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达到支付条件后,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0.5‰(千分之零点五)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百分之二十)。逾期付款超过2(二)个月,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依本条第3款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已交付产品所对应的合同价款及其他已履约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完成交付,或虽未完成交付但乙方为履行交付义务已经发生了采购或人员等成本的内容)所对应的合同价款。
4、乙方逾期交付产品,每逾期一日,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0.5‰(千分之零点五)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百分之二十)。乙方逾期交付产品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收取的未完成建设的系统款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本合同软件产品实现的功能及性能以产品用户手册为准。对甲方不按技术规范操作、甲方软硬件问题、第三方软件问题等非本合同软件产品的原因而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6、在甲方全力配合下,如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能按约定完成系统建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未完成建设的系统款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四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预计延续的时间和终止时间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火灾、水灾、地震、台风、自然灾害、战争、交通瘫痪、突发疫情、国家政策因素等。
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有责任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给合同双方带来的损失,因此支付的费用由合同双方依据受益比例合理分担。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
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履行过程的相关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交付书或收货收据、验收报告等),以下确认方式均具有法律效力:加盖公章、加盖项目专用章、加盖使用部门或参与验收部门的部门印章;加盖验收专用章;合同约定的授权代表或者各方出具有效授权的授权代表签字;项目参与人员通过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方式对于项目执行情况的确认;依合同约定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验收通过的。
2、不论任何原因,在项目分阶段分批次履行的情况下,甲方需按双方合同约定的履行,对乙方分批次或分阶段进行交付的产品予以交付、验收等履行结果的确认。该确认结论与本合同第六条的确认结论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理解并同意,在未持有乙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加盖乙方公章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且双方未在本合同或其他生效文件中赋予指定人员相应权限时,乙方任何人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的可能导致乙方义务增加的承诺或行为均为其个人行为,甲方同意由此发生的所有法律后果都由其个人承担,无权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4、甲方承诺,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及终止后三年内,不对乙方的同类业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职员等)采取任何手段使其离开乙方到甲方或其关联单位工作或任职,否则,甲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100%(百分之一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当另行赔偿。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双方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商定,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上级主管部门执壹份。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内容与附件规定不一致的,以合同内容为准。
2、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3、合同自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自动终止。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 单位名称 | 兴义市人民医院 (合同专用章) | ||||
法定代表人 | (签章) | 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
联 系 人 | 郭浩翔 13885998833 | |||||
通讯地址 |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英雄路1号 | |||||
网 址 | http://www.xysyy.cn | |||||
电 话 | 0859-3297000 | 传 真 | 0859-3297000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邮政编码 | 562400 | |||
乙 方 | 单位名称 |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专用章) | ||||
法定代表人 | 刘积仁 (签章) | 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
联 系 人 | 张亮 18087558088 | |||||
通讯地址 | 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 |||||
网 址 | http://www.neusoft.com | |||||
电 话 | 024-23783000 | 传 真 | 024-23783616 |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 |||||
账 号 | 240380425610001 | 邮政编码 | 110179 |
附件《软件价格表》
兴义市人民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软件价格表 | |||
序号 | 系统名称 | 功能模块与接口 | 单项价格 |
1 | 东软病案管理信息系统V1.0 | ¥200,000.00 | |
2 | 东软RealOne医生工作站系统V2.0 | 门诊医生工作站 | ¥600,000.00 |
3 | 住院医生工作站 | ¥600,000.00 | |
4 | 电子病历质控管理 | ¥300,000.00 | |
5 | 其他功能 | ¥300,000.00 | |
6 | 东软电子病历智能内涵质控系统V1.0 | ¥500,000.00 | |
7 | 东软RealOne临床护理工作站系统V1.0 | 移动护理工作站 | ¥200,000.00 |
8 | 临床护理工作站门户 | ¥100,000.00 | |
9 | 任务管理 | ¥50,000.00 | |
10 | 患者信息一览表 | ¥50,000.00 | |
11 | 患者信息管理 | ¥50,000.00 | |
12 | 护理文书管理 | ¥100,000.00 | |
13 | 护理评估管理 | ¥50,000.00 | |
14 | 护理评估知识库 | ¥100,000.00 | |
15 | 护理计划管理 | ¥150,000.00 | |
16 | 护理诊断及术语知识库 | ¥100,000.00 | |
17 | 健康宣教 | ¥50,000.00 | |
18 | 交接班管理 | ¥100,000.00 | |
19 | 病历文书与临床报告查看 | ¥50,000.00 | |
20 | 护理人员管理 | ¥50,000.00 | |
21 | 护士长排班管理 | ¥50,000.00 | |
22 | 护理质控管理 | ¥200,000.00 | |
23 | 系统接入 | ¥50,000.00 | |
24 | 多学科会诊管理系统服务 | ¥200,000.00 | |
25 | 东软单病种质控系统V1.0 | ¥400,000.00 | |
26 | 闭环流程管理系统服务 | 检验危急值闭环 | ¥30,000.00 |
27 | 检查危急值闭环 | ¥30,000.00 | |
28 | 药品闭环(PIVAS) | ¥30,000.00 | |
29 | 药品闭环(包药机) | ¥30,000.00 | |
30 | 药品闭环(科室配液) | ¥30,000.00 | |
31 | 会诊闭环 | ¥50,000.00 | |
32 | 检查闭环 | ¥50,000.00 | |
33 | 检验闭环 | ¥50,000.00 | |
34 | 输血闭环 | ¥50,000.00 | |
35 | 质控闭环 | ¥50,000.00 | |
36 | 治疗闭环 | ¥50,000.00 | |
37 | 手术闭环 | ¥50,000.00 | |
38 | 东软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系统V4.0 | 数据治理 | ¥800,000.00 |
39 | 基础架构服务 | ¥300,000.00 | |
40 | 运营数据中心及应用 | ¥700,000.00 | |
41 | 系统间业务集成 | ¥500,000.00 | |
42 | 其它功能 | ¥300,000.00 | |
43 | 三级公立医院绩效 | ¥200,000.00 | |
44 | IBM服务总线 | IBM服务总线 | ¥550,000.00 |
45 | 东软医院管理决策支持系统V2.0 | 运营数据中心 | ¥500,000.00 |
46 | 院长驾驶舱 | ¥400,000.00 | |
47 | 院长驾移动助手(APP) | ¥100,000.00 | |
48 | IT运维管理系统 | ¥220,000.00 | |
49 | 东软康复系统 V1.0 | ¥450,000.00 | |
50 | 医院等级评审系统服务 | ¥450,000.00 | |
51 | 医院综合运营管理系统 |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系统 | ¥150,000.00 |
52 | 全面预算管理系统 | ¥200,000.00 | |
53 | 物流管理系统 | ¥150,000.00 | |
54 |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 ¥150,000.00 | |
55 |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 ¥150,000.00 | |
56 | 合同管理系统 | ¥100,000.00 | |
57 | 资金支出控制系统 | ¥100,000.00 | |
58 | 医院移动报销管理系统 | ¥100,000.00 | |
59 | 科研基金管理系统 | ¥50,000.00 | |
60 | 成本管理系统服务 | 成本管理系统服务 | ¥1,200,000.00 |
61 | 绩效评价管理软件服务 | 绩效评价管理软件服务 | ¥2,300,000.00 |
62 | 电子病历六级改造服务 | 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改造服务 | ¥500,000.00 |
63 | 输血管理系统改造服务 | ¥100,000.00 | |
64 | 电子病历信息系统改造服务 | ¥50,000.00 | |
65 | 护理病历系统改造服务 | ¥50,000.00 | |
66 | 影像系统改造服务 | ¥300,000.00 | |
67 | LIS系统改造服务 | ¥300,000.00 | |
68 | 治疗管理系统改造服务 | ¥100,000.00 | |
69 | 重症监护系统改造服务 | ¥1,200,000.00 | |
70 | 血液透析系统改造服务 | ¥200,000.00 | |
71 | 百度AI组件(含人民卫生出版社知识库) | AI组件(含知识库) | ¥600,000.00 |
72 | 东软医院统一预约系统V1.0 | ¥300,000.00 | |
73 | 东软日间手术管理系统V1.0 | ¥100,000.00 | |
74 | 东软医保控费监测系统V1.0 | ¥100,000.00 | |
75 | 东软手术室信息管理系统V6.0 | 含35个手术间及复苏床 | ¥1,000,000.00 |
76 | 心电监测系统 | ¥450,000.00 | |
77 | CA电子签名系统 | ¥350,000.00 | |
78 | 衡道病理全数字化智慧病理管理与质控系统 | ¥550,000.00 | |
79 | 护士智慧看板系统V1.0 | ¥500,000.00 | |
80 | 医膳通-临床营养智慧管理系统服务 | ¥400,000.00 | |
81 | 东软基于分级诊疗的医联体信息平台系统V1.0 | 运营管理系统 | ¥300,000.00 |
82 | 监控中心系统 | ¥50,000.00 | |
83 | 综合统计分析系统 | ¥150,000.00 | |
84 | 院间双向转诊系统 | ¥200,000.00 | |
85 | 远程会诊中心 | ¥200,000.00 | |
86 | 区域影像中心 | ¥200,000.00 | |
87 | 临床检验中心 | ¥160,000.00 | |
88 | 远程教育中心 | ¥50,000.00 | |
89 | 心电中心 | ¥50,000.00 | |
90 | V2 Conference 视频会议系统 | V2 Conference 视频会议系统(含20个视频通道) | ¥40,000.00 |
91 | 医疗设备能耗管理系统 | ¥500,000.00 | |
92 | 科研项目管理系统服务 | ¥750,000.00 | |
93 | 东软供应室管理系统 V1.0 | ¥100,000.00 | |
94 | 东软智慧党建平台系统V1.0 | ¥250,000.00 | |
95 | 评级服务 | 互联互通4甲服务 | ¥180,000.00 |
96 | 电子病历6级服务 | ¥200,000.00 | |
97 | 智慧服务3级服务 | ¥100,000.00 | |
98 | 技术服务费 | ¥1,650,000.00 | |
99 | 合同总额:¥ 27,500,000.00(大写人民币:贰仟柒佰伍拾万元整) | ||
100 | 备注: 1.此表中IBM服务总线是包含在招标文件中医院信息平台内所使用的的组件,为便于东软向第三方采购,予以单列出来; 2.此表中百度AI组件(含人民卫生出版社知识库)是包含在招标文件中临床辅助决策支持内所使用的的组件,为便于东软向第三方采购,予以单列出来; 3.此表中V2 Conference 视频会议系统是包含在招标文件中医联体平台内所使用的的组件,为便于东软向第三方采购,予以单列出来; |
附件《项目实施计划表》
项目实施计划表 | |||||
序号 | 阶段 | 任务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建设时间点 |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
1 | 项目启动 | 成立项目组 | 2021年12月 | 2021年12月 | |
2 | 召开启动会 | 2021年12月 | 2021年12月 | ||
3 | 制定项目管理制度规范 | 2021年12月 | 2021年12月 | ||
4 | 需求调用 | 业务需求调研收集整理 | |||
5 | 原有业务继承 | ||||
6 | 业务模式创新设计 | ||||
7 | 业务系统设计 | 业务流程优化再造 | |||
8 | 系统开发与测试 | 开发与测试 | |||
9 | 数据准备 | 基础数据准备 | |||
10 | 现场联调 | ||||
11 | 核心业务系统 | 医生工作站系统 | |||
12 | 电子病历智能质控系统 | ||||
13 | 临床护理工作站系统 | ||||
14 | 医院信息平台系统 | ||||
15 | 医院管理决策支持系统 | ||||
16 | 医院综合运营管理HERP系统 | ||||
17 | 数字化手术室系统 | ||||
18 | 重症监护系统 | ||||
19 | 医院绩效管理系统 | ||||
20 | 用户培训 | 科室操作员、负责人培训 | |||
21 | 系统管理员培训 | ||||
22 | 用户考核 | ||||
23 | 系统试运行 | 系统试运行 | |||
24 | 系统正式上线 | 系统交付与评估 | |||
25 | 上线计划制定 | ||||
26 | 应急方案制定与演练 | ||||
27 | 系统正式上线 | ||||
28 | 系统切换到稳定 | ||||
29 | |||||
30 | |||||
31 | 项目验收 | 整体验收 | |||
备注:此表格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扩展 |
文件预览:
兴义市人民医院合同(1).pdf
中标通知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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