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吉高新区200MW/800MWh压缩二氧化碳热泵熔盐储能(冷、热、电、汽四联产)+100MW/400MWh电化学储能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昌吉高新区 200MW/800MWh 压缩二氧化碳热泵熔盐储能(冷、热、电、汽四联 产)+100MW/400MWh 电化学储能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1、原招标公告招标范围中“标段二” 变更为“标段一”。
2、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6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 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该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注: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且是联合体牵头人 人员);设计负责人要求: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变更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 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项 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注册电气工程师(发 输变电);”。
3、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 足下列要求:不能同时具备资质要求的企业可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单位 不得超过 5 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 本项目参加投标)(注: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且是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变更为“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能同时具备资 质要求的企业可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 5 家,组成联合体投 标的单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 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6 日 19 时 00 分”变更为“从 2024 年 11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9 时 00 分”。 5、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首航能源集团昌吉热电有限公司。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首航能源集团昌吉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 9 号蓝海大厦 902 室
联 系 人:李岳洋
电 话:139999931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 20 号凤凰科技大厦 联 系 人: 候永康
电 话: 4661782 1320123920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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