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桃源街道垃圾分类物联感知系统建设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262.3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2.31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桃源街道垃圾分类物联感知系统建设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拟对桃源街道垃圾分类物联感知系统建设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桃源街道垃圾分类物联感知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2623182.00

中标供应商:深圳绿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合同服务期间,甲方租赁乙方物联感知服务,原合同第2款第3条工作质量要求(1)投产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辖区354个集中投放点安装RFID读卡器和厨余垃圾收集桶配置RFID标签,完成视频监控设备和AI设备配置,全部设备接入南山区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物联感知系统平台,并由乙方提请甲方组织初验。初验通过后进入试运行期,3个月试运行期结束后由乙方提请甲方组织终验,终验通过后进入正式运营服务期。”现甲乙双方明确,在终验通过后进入正式运营服务期起开始计算服务费。即原合同第九条新增第4条款“3个月试运行期结束后由乙方提请甲方组织终验,终验通过后进入正式运营服务期起开始计算服务费用”。
二、根据《南山区生活垃圾分类物联感知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垃圾分类物联感知投放点服务费6794元/点/年(含网络服务、运维服务、设备租赁服务)为包干项目,项目服务费为2405076元,按中标下浮1%计算应为2381025.24元。在签订原合同中标价2623182元中包含有运维服务及企业税费242156.76元,此运维服务及企业税费与《南山区生活垃圾分类物联感知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垃圾分类物联感知投放点服务费6794元/点/年(含网络服务、运维服务、设备租赁服务)为包干项目相冲突,应予核减。现甲乙双方确认,核减运维服务及企业税费合同款242156.76元。
三、经甲乙双方确认,服务费以项目正式运营服务开始计费,乙方投产期为5天,试运行期为91天,共计96天,对应的服务费626242.25元应予核减。
四、经甲乙双方确认,经核算,甲方应支付乙方项目服务费共计1754782.99元(2623182元-242156.76元-626242.25元),截止本补充协议签署时,甲方已向乙方支付2360863.80元,因此,乙方应向甲方退回款项606080.81元(2360863.80元-1754782.99元)。
五、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应在2024年 8月31日前将606080.81元退还至甲方指定账户。
六、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桃源街道垃圾分类物联感知系统建设服务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与原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甲方与乙方于2023年3月27日签订了《桃源街道垃圾分类物联感知系统建设服务项目合同》,合同履行期限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6日。
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桃源街道垃圾分类物联感知系统建设服务项目合同》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补充条款。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地址:丽山路51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8667373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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