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高新兴(宁乡)智慧城市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宁乡市智慧城市PPP项目云平台二期建设采购项目信息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33.7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3.7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高新兴(宁乡)智慧城市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宁乡市智慧城市PPP项目云平台二期建设采购项目信息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CS-F201911290117-1

采购人(全称):  高新兴(宁乡)智慧城市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深圳市艾泰克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宁乡市智慧城市PPP项目云平台二期建设采购项目信息监理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F20191129011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宁乡市智慧城市PPP项目云平台二期建设采购项目信息监理服务采购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详见附件 1 337800
 合计金额小写: 337800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叁万柒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宁乡市智慧城市PPP项目云平台二期建设采购项目信息监理服务采购;

金额:3378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12-26 —— 2020-06-26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履行期限:至云平台二期项目最终验收

2、提供信息监理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7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0,说明: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10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深圳市艾泰克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75590397601080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实施过程中的监理

1)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提交给采购方审核。

2)根据相关项目的工作范围的要求,制定出详细的项目管理实施计划,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计划管理、人员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变更与风险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沟通与协调管理、评估与验收管理、文档管理、项目管理办法、承建单位管理办法等,提交给采购方审核,并依此进行相关的过程管理:

1)质量控制

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和设计单位制定的各子项目的技术规范书,审查、监督、控制项目总体监理项目的工程质量。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监理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项目工程质量。

2)进度控制

审查各子项目的工程实施进度计划,监督计划的执行。当项目工程进度拖后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作详细报告分析原因和提出对策,供业主采取措施或做出决定。

3)投资控制

动态管理跟踪项目设备采购成本、安装成本,进行成本、费用控制和分析。审查设备采购进度款申报;严格控制和审查工程变更,核算成本和变化量,报业主审批;审核施工方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竣工结算。

4)组织协调

确定设备采购方、设计单位等之间的工作范围和职责。监督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组织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确立宁乡市智慧城市PPP项目云平台二期建设采购项目监理安全监督的工作目标。

3)根据工程的总体规划,与采购方联合对承建单位制定的工程总体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实施策略、实施规范等进行技术咨询和审核评估,并提交审核意见及相关问题处理方案和措施,以及监督方案和措施的执行;

4)检查工程项目采用硬件、系统软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或技术方案所确定的品牌、型号、规格和质量标准,提交相关验收清单和验收方法,依此严格审查验收采购的硬件、系统软件产品,保证所有硬件、系统软件都符合合同要求;

5)督促承建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合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对违反要求的及时向采购方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对工程中的难点、重点进行特别检查,做好分项验收工作;

6)管理项目的时间进度,监控项目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帮助预测、识别项目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并跟踪、协调解决各种项目问题和风险;

7)发现质量问题时及时向采购方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和措施,以及监督方案和措施的执行;

8)每月编制监理月报向采购方综合报告和评价本月的质量和进度、合同执行情况、发生的重大事件、下月工作的计划、需要配合的事宜以及发生变化的可能性与应对措施;

9)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项目成果及进度要求:提交宁乡市智慧城市PPP项目云平台二期建设采购项目监理服务报告1份。项目进度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合理确定。

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文件的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须对项目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乙方在服务完成后应将整套完整的成果交付给业主方,在交付使用后,应尽长期提供技术支持和后期服务的义务。

甲方如有补充事项,双方可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宁乡市玉潭街道新康社区中央花园1栋304号 地址: 八卦二路535栋五楼518-520房
法定代理人: 黄国兴 法定代理人: 张健
委托代理人: 文秒 委托代理人: 袁洲
电话: 0731-87828331 电话: 0755-83658360
传真: 0731-87828331 传真:

附件列表
  1. 宁乡智慧城市PPP项目云平台二期建设信息监理服务中标通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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