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远牧宏农林生态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固废应急处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广东省
金额
169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821-2021-01927
预算金额169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衡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女士0763-3538805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0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清远牧宏农林生态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固废应急处置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新城振兴路九号之二广东衡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821-2021-01927

项目编号:CGZBGDHT2021-014

项目名称:清远牧宏农林生态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固废应急处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远牧宏农林生态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固废应急处置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16,9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最高综合单价(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清远牧宏农林生态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固废应急处置项目(二次)1(项)详见采购文件1000元/吨16,9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清运及处置工作。如遇连续大雨天气需暂停作业,则工期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提供2021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信用记录: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牧宏农林生态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固废应急处置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牧宏农林生态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固废应急处置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2)环保部门出具的一般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置能力的验收意见证明文件(由环保局验收的,则出具环保局的验收意见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自主验收的,则出具建设单位盖章的验收意见证明文件及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的验收通过的截图),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新城振兴路九号之二广东衡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0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新城振兴路九号之二广东衡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振兴路九号之二广东衡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 黄女士, 联系电话:0763-3538805。

备注:投标人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需要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

名称:佛冈县石角镇人民政府

地址:佛冈县石角镇环城中路53号

联系方式:0763-427270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衡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振兴路九号之二

联系方式:0763-3538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63-3538805

广东衡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

,广东,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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