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2001-sb-2023-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佳杰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
产业加速中心项目经理部桥式起重机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7-27
招标编号: CR2001-SB-2023-001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产业加速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建设地点: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应急产业园友谊大街南、迎宾大道西、锦绣大街北、规划经二路东
主体结构:研发类厂房,生产类厂房、地下人防、车库建筑、生活办公区基础设施配套等;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产业园区
本项目园区规划总用地规模为201297.78m2,约301.95亩。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为80519.10m2,总建筑面积为209335.10m2,主要包括生产区、研发区及生活区,具体内容如下:
①生产区:轻型加工厂房建筑面积31066m2;联排加工厂房建筑面积21441m2;双拼小型厂房建筑面积8784m2;独栋大型厂房建筑面积5574m2;独栋小型厂房建筑面积18063m2;特型厂房建筑面积12436m2。
②研发区:多层研发厂房建筑面积70343m2。
③生活办公区:办公及其配套、产业展示招商中心、会议中心、餐厅建筑面积26685m2。
④地下人防、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4890m2。
⑤附属用房53.1m2。
(2)基础设施配套
本项目基础设施配套总用地规模为67500m2,约101.25亩,包括经一路336.4m,友谊大街850.9m,锦绣大街860.5m,建设道路工程、配套雨污水管网、中水管网、电力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
2.招标信息
2.1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2 设备招标包件清单
包件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元)
QZJ-001
LD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LD5-16.5m H=9m-128m

6
500
10000
LD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LD5-22.5mH=9m128m

5
LD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LD5-22.5mH=9m-190m

6

 
2.3 招标平台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招标,招标平台:铁建云采平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 crccep. com)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并于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5日,每日7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产业加速中心项目物设部持单位相关资料进行登记、联系项目部发送邮件获取或铁建云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用 500 元(售后不退)。
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电汇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信汇及个人汇款,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CR2001-SB-2023-001),购买标书截止时间:2023年 8月 5日23时59分。
标书费汇入银行信息:
名       称:中铁二十局一公司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产业加速中心项目经理部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 1231 0200 05300619
开 户 行 号:3011 0000 0120
(备注:怀安产业加速项目QZJ-001包件标书费)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铁二十局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投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 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申请人可以是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代理商同时还须提供代理品牌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汇率以资格审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中间价为准)。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并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其资格审查将全部不予通过。(需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所投品牌的设备制造商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发的特种设备(桥式起重机)制造许可证。(须提供制造商特种设备(桥式起重机)制造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2022年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设备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5)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其他要求:
1、供货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主机及辅助设备; 2.辅助控制设备; 3.随机其它部件及专用工具。
2、投标人应提供的详细技术资料
2.1合同签订后及时提供设备相关尺寸图(包括荷载参数、外型特性尺寸等)。
2.2卖方提供附属设备及主要零件的名称、规格、技术要求、性能参数、价格以及供应商的详细资料。
2.3卖方提供《使用、保养说明书》,《维修手册》必须有中文版。
3、卖方提供的技术支持
3.1提供所购设备的技术图纸及使用说明书。
3.2必要时负责指导所卖设备的安装、调试直至运行正常。
3.3当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难以排除的故障时,若能及时到施工现场或委托相应地区售后人员到场排除故障者优先考虑。
4.设备性能检测
所购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由买卖双方根据中国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共同进行以下测试工作:
4.1对设备的实际性能等性能指标分别进行测试。
4.2对设备运行的噪声、污染等技术指标分别进行测试。
4.3卖方应对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标准作详细说明。如果卖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买方要求的技术性能和质量指标,将被视为违约,买方将依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追究卖方的责任。
5.设备随机资料
  在设备开箱验收时,卖方免费提供下列资料:
 5.1详细的技术资料目录。
 5.2《使用、保养说明书》,《维修手册》和《备件手册》各一套。其中《使用、保养说明书》,《维修手册》必须有中文。
  5.3主要零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
  5.4设备安全操作、保养、维修技术操作规程。
  5.5所投设备的产品图样。
  以上随机的技术资料均必须采用中文,并清晰、完整、内容全面。中标后供货时应另附二套完整的随机技术资料。
5.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产业加速中心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境内
联   系   人:张佳杰   电  话:15530393100 电  子 邮 件:53296119@qq.com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大同路10号
联系人:安王辉  联系方式:1302852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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