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市越秀区中医医院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金额
1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jj-2024-1361210
预算金额18万元
招标联系人龚骏13580500945
中标公司广州印顺广告有限公司17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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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中医医院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JJ-2024-1361210
采购计划编号:440104-2024-05582
本项目于2024-12-04 15:16:05发布公告,报价时间为2024-12-10 9:00~16:00。现将本次竞价结果公布如下: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一、报价情况
本次定点竞价项目采用公开邀请的竞价方式,共有45家供应商参与报名,其中6家供应商提交了报价,39家供应商未提交报价。
经审核,报价有效的供应商为6家,报价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报价(元) 报价时间
广州印顺广告有限公司 170,000.00 2024-12-10 15:51:33
广州帝博瑞克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176,800.00 2024-12-10 12:38:49
中山市美康图文广告服务部(个体工商户) 176,900.00 2024-12-10 15:41:10
广州律令科技有限公司 179,500.00 2024-12-10 10:28:13
广州市浩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79,500.00 2024-12-10 14:25:49
广州成翔计算机有限公司 179,800.00 2024-12-10 14:03:55

(先按价格从低到高,再按报价时间从先到后排序)
经审核,0家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具体如下:
供应商名称 原因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广州印顺广告有限公司
成交时间:2024-12-10 16:00:00
成交金额:17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
名称 数量 单位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报价(元)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中医医院防病毒产品更新升级服务。 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18万元。 二、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广州市越秀区中医医院网络信息的安全防护水平,并积极响应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关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广州市越秀区中医医院各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 具备政府采购供应商资质。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信用条件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四、项目建设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广州市越秀区中医医院防病毒产品更新升级服务 采购需求》。 五、商务要求 产品有效期内,可提供原厂备机服务(反针对性攻击平台APT服务器备机服务),供应商需在中标后 7 个工作日内提供投标产品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承诺函内容需包含原厂售后服务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和反ATP 攻击平台服务器备机服务承诺函扫描件 。 针对上述材料,成交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材料需提供真实性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如无法按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核查材料或材料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采购人有权追究相关责任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服务提供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医医院。 2.服务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3.验收要求:验收时中标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要求的以下验收材料: a.防病毒软件安装升级报告; b.服务报告。 六、付款方式 1.付款期数: 本项目分两期付款: (1)合同签订且中标供应商提供等额发票后 30个自然日内,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 40%; (2)项目验收合格且中标供应商提供等额发票后 30个自然日内,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 60%; 2.付款时,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a、服务合同; b、正规发票; c、验收要求的材料(首期付款除外)。 七、补充说明 本项目以《广州市越秀区中医医院防病毒产品更新升级服务采购需求》作为合同附件,需盖章确认,一式四份。 1 广州印顺广告有限公司 170,000.00
三、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龚骏 13580500945
采购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中医医院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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